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民生观察
黄栀梓 税局公务员
近日,接近决策层的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个税起征点将提高为2500元或3000元,至于“两会”期间不少代表、专家提出的“以5000元为起征点”则不太可能。此外,税率级次减少也是改革方向,改革后级次可能减为5级,最高税率45%降到40%。
历次上调个税免征额,都有点像“挤牙膏”。从1981年的800元到2006年的1600元,再到2008年提高到2000元,到现在已经30年了,个税免征额调升幅度才1.5倍,而这30年间,平均工资水平、物价,尤其是房价又翻了多少倍呢?个税刚开始征收的时候,一般职工平均月工资在40元左右,免征额是其20倍。现在的个税免征额,又是普通职工工资的几倍呢?这次个税免征额调整继续沿袭“挤牙膏”的方式,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倘若这次个税免征额的调整真的再蹈前两次“挤牙膏”的覆辙,在我国尚未建立起个税免征额与物价指数、职工人平工资水平动态挂钩管理模式的情况下,过不了多久要求再次上调个税免征额的呼声又将高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要长期面临“与民争利”的博弈,陷入个税免征额频繁调整的尴尬之中,这将会过多地消耗社会资源,加大行政运行成本,更不利于将个税征管的重点转移到高收入阶层,也难以适应当前调节收入分配,减缓社会矛盾的实际需要。
沿袭“挤牙膏”式的上调个税免征额,再辅之以税率的调整,虽然能使处于工薪阶层的中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负,但并不能使更多的工薪阶层免于缴纳个税,个税税基仍显宽泛,这会在客观上造成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板子”,仍然打在易于通过代扣代缴的征收方式实现征税的工薪阶层身上,不利于使个税征管的重点转向难于征管的收入多元化、隐形化的高收入阶层,其最终结果还是工薪阶层为个税纳税的“主力军”,个税“劫富济贫”的立法初衷将难以回归本位。
因此,只有大幅提高工薪所得个税免征额,才能使更多工薪阶层淡出个税的征管视野,迫使有关部门将个税征管的重点转向收入多元化、隐形化的高收入阶层。并由此倒逼个人财产申报公开等个税征管大前提、大环境的改善,使个税征管技术手段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