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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股东行为

来源:中国证劵报    作者:丁冰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6日

  □本报记者 丁冰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25日在第四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上指出,今后要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股东行为。保监会将研究制定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推动内控建设,提高经营管理透明度,引导规范薪酬管理,提升公司治理监管水平。

  袁力说,目前保险公司治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公司股东行为不规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部分董事尤其是股权董事对保险经营规律认识不深,难以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有的独立董事受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影响,独立性不强,在重大决策中未能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一些公司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少数公司考核指标不科学等。

  袁力指出,保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从六个方面进一步推进保险公司治理工作。一是推动落实《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各公司要根据新的要求,对自身股权状况进行认真梳理,理清保险公司股权控制链条。二是研究推动建立董事问责机制,探索改进独立董事的提名机制。三是完善制度,有效推动保险公司内控建设。四是逐步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透明度。五是健全薪酬监管制度,引导保险公司规范薪酬管理。要把薪酬考核与风险、合规管理相挂钩,引导保险公司建立指标科学、标准合理、程序合规的薪酬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司治理、风险管控中的作用。六是深入开展公司治理评价,提升公司治理监管水平。

  据了解,下一步,保监会将研究制定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规范保险公司薪酬考核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同时,按照国家政策的统一要求,研究建立规范的保险公司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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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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