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中介公司迟办手续致损失
经工商调解,购房者获部分补偿
近日,章贡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受理了一起因房产政策调控,客户未能享受原有政策优惠,造成经济损失的纠纷。经调解,消费者得到相应补偿2070元,挽回了部分损失。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来到章贡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据介绍,年初,他通过健康路某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向该中介公司交了3万元押金后,张先生与中介公司在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过户时,双方约定3万元押金扣除4350元佣金和1200元过户费后,剩余24450元作为消费者预交给中介公司办理后续程序所需要的资金,之后只需提供相关税费征收发票即可(当时中介公司预算后续部分程序最多只需要1.9万元,其中营业税2700元)。但时隔10天,即1月28日,中介公司仍然未缴纳后续费用,并告知张先生,新房地产政策于当日开始实施。按照新的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张先生将不再享受国家差额征收5年以下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造成直接损失1.5万元左右,中介公司要求张先生承担部分损失。张先生对此很是气愤,遂投诉到章贡区12315指挥中心。
受理申诉后,章贡区12315指挥中心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因为新的房地产政策调控出台,申诉双方对此都措手不及,中介公司未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造成消费者没有享受应有的政策优惠。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该房屋中介公司补偿消费者张先生2070元。日前,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中介公司已将产权证交付给了张先生。(李玉英 记者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