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房价降还是不降,已然成为目前困扰开发商的难题,同时也在考验着买房人对于这一正常经济规律的反应。前不久,有一位买房人要求开盘的长阳半岛项目签订“一旦房价下降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的合同,这一要求自然没有得到满足,但多少反映出买房人“买涨不买落”的心态。无独有偶,京东大盘远洋一方新的一期低于前一期价格4000元/平方米价格促销,引起前期业主不满,小规模组织的“维权”招来各方面的口诛笔伐……房地产新政出台后,面对强烈降价呼声,房价到底该涨还是该降?开发商、买房人以及社会各界应当抱着怎样的心态去面对?针对这些问题,本报组织了代表不同声音的地产人士、买房人进行了深度探讨,见仁见智的观点也许能透视出这些难题的解决之道……
本期嘉宾:
某项目业主 王先生(某项目降价时反对者)
置业专家 舒可心
我爱我家地产集团副总裁 胡景晖
京华律师事务所房地产维权律师 秦兵
王先生:房子刚买了两个月,
开发商就降价,我们的反应有错吗?
我去年12月以2.5万元/平方米买的房子,只过了两个多月,开发商就降价4000元/平方米促销,这让他无法接受。由于在购房时考虑到国家调控政策对房价的影响,销售人员曾承诺后期商品房肯定不会降价;即使降价下也会对降价部分给予降价前购房业主经济补偿。
其次,由于封顶时间(即银行贷款时间)的推迟,导致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提高,甚至造成贷款困难。购房人面临的这些实际困难,开发商应该提供帮助。
另外,作为反对者我们并非不知道楼市定价属于市场行为,买卖双方需要各担风险。只是自去年签约买房起,国家楼市调控屡屡发力,首套房首付比例由20%提到了30%,二套房由50%提高到60%,再加上贷款利率上调,相应的折扣也取消,而售楼人员承诺的楼盘封顶时间延后,导致购房者成为“被调控”的对象。我们的抗议只是为了摆脱政策变动和开发商延期造成的资金压力。
文/本报记者 李桁
舒可心:买房是一种理财方式,涨跌都会有,应摆正态度
对于房价涨跌带来的种种麻烦,我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价的起起落落很正常,只允许房价涨却不许房价降,这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道理的。
就像股票一样,房价出现跌和涨都是很正常的。有没有人说买的股票涨了就高兴,跌了就要维权呢?相信正常人都不会这样。我一直认为,降价和涨价都是一定市场条件下的必然产物,就像涨价的情况下先买的业主占便宜,后买的业主是不是也要维权呢?市场经济下,价格的变化是很正常的。既然涨价的时候你比别人多挣了钱,那么价格下跌时利益的受损也就是你应该预见到并且接受的。
此外,仅仅因为房价降了就闹着要维权的人,从根本上说是缺少正确的法律意识。“对于那些所谓维权的人,我想问问,他们维权所依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合同的依据是什么?因为既然是维权,当然要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权利规定。如果开发商当初与你签订的合同当中,明确写了‘如果降价负责补偿差价’,而真到了房价下跌他们却没有履行,那么你可以拿着合同去找他们维权,但现在这样的前提并不存在,你维什么权呢?现在有些业主提出开发商降价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但具体是什么权利他们也说不清楚。根本问题在于,他们所说的权利并未体现在法律条文与合同中,换句话说,这种维权缺少一个坚实的基础。”
房子对于普通人来说,其实是投资和储蓄的一种形式。但是经过长期的价格上涨,现在房地产已经不是很好的投资产品了。比如说,现在房地产的出租回报率大概就是3%~5%,其收益率和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差不多了。但是所有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房地产也不例外。你如果不愿意承担风险你可以把钱存在银行,如果你想以买房的方式来投资就应该做好房价下跌的准备。有许多买房人看见这么多年来房价基本上都在上涨,就以为房价会一直涨下去,并因此积极买房,结果房价一遇到政策调控发生调整,他们就接受不了了。其实这些东西你在买房的时候就应该做好思想准备的。我们不能鼓动大众去投资,但可以鼓励大众学会理财。 文/卫东
胡景晖:当下楼市“理性面对涨跌”最重要
不建议开发商普遍采取降价策略,目前北京市场上出现的所谓“深度降价”的项目仍是个案,应针对不同项目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不是所有项目降价都会带来预期的销售反馈,盲目跟风是不可取的。如果不是针对首套房“刚需”的项目,即便降价也未必会带来预期的销售反馈。而对那些定位中高端的项目而言,盲目降价只会损害品牌的长期价值,一旦率先降低购房者的心理价位预期,反而会在未来一段时间的市场胶着期内更加艰难。
对北京、上海这些限购政策非常严厉的城市开发商而言,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购房资格可能比可售房源更稀缺,整个蛋糕变小了,就应该更加珍惜。持续多轮调控政策的出台,意味着调控主基调还在加强,对购房者的心理预期影响要大过实质性影响。盲目的跟风降价反而会加重市场整体的观望情况,加重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给市场带来更大伤害。
不可否认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一些项目促销,甚至是知名房企项目大幅降价的现象,反映了市场形势确实不容乐观,后市成交仍可能保持低迷态势,因此会有一些项目通过多种形式降低价格或提升产品品质、提升自身服务等形式,来达到适应市场需求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排除其他项目跟风降价的可能性,也不排除这种降价风潮会在近段时间内愈演愈烈。
然而,这些项目抢先降价跟企业自身的现金流情况和业绩要求也有关联。在楼市新政的打压下,开发商对市场的看法普遍是比较悲观的,从去年至今,调整周期已经延续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在目前的局势下,开发企业不可能不考虑项目回款速度,通过抢先降价来抢占市场份额,尤其是去年扩张较快或者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企业。
就北京等诸多限制非本地户籍购房的城市而言,调控政策当下,市场绝对需求量大幅减少,也会进一步加速市场分化,在第二季度结束前,市场形势还会呈现震荡起伏的整体形态。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场应对调控的反应是比较纷杂的,有真降的领降项目,也有正常的开盘促销优惠,也有拿出少量房源低价试水销售反应的,甚至还有逆市上涨的高端项目,或者通过“假涨价”来达到营销目的的。应该说这种纷杂是正常的市场反应,不同资质的开发商、不同定位的项目在面对特殊市场形势时,都应该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应对策略,也都会采取自己认为有效的应对策略。开发商和买房人都应当遵循市场原则,开发商不能盲目地“冷市即降”、“暖市即涨”,买房人也不能盲目地“热市追涨”、“冷市拍砖”,理性面对楼市调整,是当下市场各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保持的心态。
文/邱旸
秦兵:以开发商违反承诺降价为由的退房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前段时间有媒体说由于新政原因退房激增,这不是空口无凭的。房产新政从2010年的限贷到2011年的限购,每次新政出台,都会导致很多购房人丧失购房的条件和资格。这个时候,比如外地户口,又开不出纳税和社保证明的购房人,由于没有办法取得房产证,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按照形势变更原则将合同解除。
不过对于一些业主以开发商违反相关承诺降价为由要求退房的,或要求开发商补偿的则难以获得法律支持。
这部分业主的想法往往很简单,房价降了,受到损失了就要退房。但靠这种思路要求退房则很难走通。因为从法律上看,开发商没有义务替业主承担房价下降的风险。就如同开发商不会因房价上涨而要求业主加钱一样。所以单纯以开发商降价为由提出诉求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最近一些退房纠纷的业主,依据主要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说不可能降价,如果降价了就要给业主补偿之类的。其实,市场上很多售楼人员确实有可能做出类似承诺。但是有一点是必须强调的,这些承诺如果没有停留在纸面上,或者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支持,到了法庭上,开发商不可能再承认这些承诺。
不仅如此,很多售楼人员都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往往起一些化名来做出各种承诺,一旦发生问题,难以找到真人。
对于想要退房的业主来说,要全面了解与开发商的买卖流程,根据自身不同的情况设计不同的方案。比如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找专业律师帮忙设计一个限制降价的合同条款,作为补充协议添加到买卖合同中去。即相当于把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固定了下来。就算开发商毁约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事实上,购房人有很多种方式可以达到退房的目的,比如说,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偏差超过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交房时间超过合同中约定等。
虽然解除购房合同的技巧不少,但购房人需要注意,在签署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具体内容,开发商往往会在合同中对购房人解除权进行诸多限制。例如: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开发商会要求面积差异按照“多退少补”的方式解决,这样就排斥了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另外,购房人还要注意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时间,首先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时间,若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应该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解除权就会消灭,购房人既然无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自然就无法退房。
文/本报记者 李桁
●微博楼市●
刘昌浩:担心前期业主不支持降价那是开发商在扯淡,手机、电脑降价也没什么人跳出来说要补偿的,谁规定房价只能涨不能降了?真是为了自住而买的业主,对涨跌都不会有意见。对投资客而言,即使降个10%,于他们来说也只是少赚而已。
王晓鸥_趋势地产:放心吧,本来商品就没有只涨不跌的,古董还有跌的时候呢,北京买房的大多数非本地人,这回开发商降价有不满意的,开发商可以大方地说不满意可以退,估计没有几个人会跟进的,呵呵。因为退了,他们连买的资格都没了。
还乡河畔:国家密集出台调控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如果开发商不顺势而动,而是继续选择死扛,一旦调控更为严厉,到那时叫苦不迭都来不及了。识时务者乃为俊杰,建议开发商适时促销降价,于国于人于己都益处颇多。
车轮:1.开发商是企业,应该按商业规则行事,具体策略根据实际情况会各有不同;2.世上本无只涨不跌或只跌不涨的房价,最好的说服与教育来自市场,只有市场的历练才能让人们成熟。
000郭志伟000:项目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吧,每一个项目都有针对的客户群体,对于比较高端的来讲,大部分购房者投资占的比例很大,如果降价只会激化矛盾,并且降价也不见得就会销售好。而对于面向大众的项目来言,需求购房居多,做个有良心的开发商吧。
慢若初见:开发商也开始纠结了,降价是肯定的,只是早晚的问题。现在各个城市的购房比例急剧下降说明两点 一、房价过高,难以承担。二、老百姓在观望。尤其是在国家增加公租房的政策下达后,老百姓高价购房的欲望就更没那么强烈, 所以晚降不如早降,当然降太多会引起市场混乱,可以适当地采用促销来优惠。
计渝:前期的房价暴涨和眼下的楼市速冻,都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怎能让买房人正确地看待呢?
瞌睡猫zZ:涨与跌的意义只对炒房者有意义,对于用于自住的消费者来说,买房时的价格在自己可承受的范围内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