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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政府禁新设行政收费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7日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的发展,江西以各地城市银行、农村信用社为基础,联合实力较大的民营企业,探索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发行债券,且省级以下政府一律不准设置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联合企业探索

  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

  江西以现有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为基础,联合其他有较大实力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通过股权转换、增资扩股、资产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增大民间资本股份,探索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鼓励各地方性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跨地区金融业务,构筑适应我省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地方金融体系。积极推进设立江西省股权交易所,开拓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

  支持民企

  具备条件后发行债券

  江西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进一批自主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

  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改革和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模式,落实优惠政策,积极探索设立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股权基金。

  省级以下政府

  不准新设行政收费

  严禁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国家、省取消和停收的收费项目,各级政府应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现行的国家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省以下各级政府一律不准设置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的最低标准。对民间资本参与公用事业领域和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在价格政策上与国有投资一视同仁。

  民间投资项目用地

  纳入政府年度计划

  在用地方面,江西规定民间投资项目所需用地,与其他所有制投资用地享有平等权利,统一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积极研究推行农村宅基地流转试点。对经省调度的民间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予以解决。土地出让金可依法分期缴纳,并按规定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民间投资

  可享受“绿色通道”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试行方案》,建立民间投资项目“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五项制度,实现项目网上并联审批。

  制定道路交通等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江西还将加快研究制定我省市政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等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清单和准入标准,明确特许权,政府对民营、集体和国有企业,在资金安排、使用各种社会公共资源的价格标准或计价方式上要一视同仁。对阻碍民间投资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舆论监督和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责任编辑: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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