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建设和产业重点,加快农险发展方式转变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方向,我国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正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产业化经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科技进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这给农村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保险产品的深度开发,提供了丰厚的项目资源和产品资源。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者,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各项重点建设任务,大力开发农村保险新项目、新产品,扎实有效地做好产品创新升级,以产品创新升级,加快农险发展方式转变,使保险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发挥保险在稳定粮食生产上的作用。发展粮食生产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任务。保险业要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做好保险的文章,在寻求保障粮食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等方面创新产品。二是发挥保险在农业特色产业上的作用。现在农村都在依靠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产业、农业文化产业等新产业,保险业要及时研究随之衍生的产业需求,为推进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保险产品服务。三是发挥保险在培育农业主导产业上的作用。农村干部和群众为了提高本地产品市场竞争力,都在极力推进规模扩张,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农业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保险业要密切跟踪服务,扩大保险产品辐射面,增强保险产品规模。四是发挥保险在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上的作用。现在各级政府为了满足农民学科技、用技术的要求,全力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农业物质装备建设,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险产品要及时捕捉农村科技普及和实用技术推广上风险规避需求,及时提供产品保障。总之,保险业唯有融入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拓宽视野,展现作为,源源不断地开发出适合农业产业需求和农民生活需求的农险产品,进而迅速改变目前农业保险产品局限的状况。
二、着力构建农险产品创新升级体系,为加快农险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保障
农险产品创新升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贯穿于农村保险工作的始终。做好农险产品的创新升级,既关系到当前农村保险工作的进展,又关系到加快农险发展方式转变的成效。
1.建立农险工作领导体系。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新农村建设一项新的工作任务,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各级政府应及时将农险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管理目标之中,由农业、林业、财政、民政、气象、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办公室,全面掌握农险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农险各项事宜,保证农险相关政策和工作目标落实。乡镇政府要对农险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机关站、所、办全员包村进户,开展保险宣传和协助业务指导,在村级设立保险服务站或多村联办保险中心服务点,形成农村保险工作网络,保证农村保险工作常抓不懈。
2.建立农险新产品评估体系。农村区域资源不尽相同,经济状况也有差异。为了确保农险产品创新升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需要由保险监管部门牵头,政府职能部门点将,保险机构参与,吸纳农业专家学者、乡镇涉农站所的技术人员、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组成农险产品研究评估小组,定期对农业产业项目、农户家庭经营品种、农民消费意向、消费能力、消费结构等进行研究评估。经过精心分析论证,提供保险新产品种类和数据,提出新产品定价的合理化建议,确认农村可推广的、可做好的保险新产品,集中力量研发适销对路的保险新产品。并将创新产品纳入保险实施方案,把发展中的项目且预期可保的产品纳入保险规划目标,形成农村保险产品销售、研发和创新升级的整体规划,为农业、农户需求提供源源不断的产品服务。
3.建立农险产品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农险产品区域性强、集中度高,所保险的产品项目,受气候因素影响较大,不确定风险较多。一旦发生巨大自然灾害,往往会吞噬保险公司所有的准备金和资本金。由于偿付能力欠缺,既影响保险机构的信誉和形象,又危害了投保农户的利益和续保的信心。应尽快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的风险准备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农业保险基金,用于补贴保险费,并将农业保险经营亏损由政府、保险公司按比例进行分摊,同时利用商业再保险将农业保险的风险进行分割,以及采取封顶赔付的手段,形成一整套的综合性巨灾风险基金分散体系。这样,可以有效地将巨灾风险分散于保险公司、政府和资本市场之中,实现风险同防、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险责任联体,进一步促进农村保险市场平稳发展。
4.建立规范的农险产品管控体系。农险产品创新升级需要加强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管控,杜绝随意性和无序性,纠正农险工作中保大扔小、保易舍难和有利抢保、无利不保的做法,真正形成产品信息收集、产品开发、产品论证评估、产品市场营销体系保障,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消费者的多样化、差异化需求。一是完善农险产品开发、动态监测、综合分析和预报预警制度。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针对农民的消费特点、收入状况、保险需求,及时开发和调整适需适用的保险产品。二是建立新产品开发保护机制。对开发的新产品,实行论证申报制度,新产品纳入保险前,须进行充分讨论认定上报,未经审批的产品不予核准销售。对已经评估确认的产品和已经承保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并确定产品保护期,以资鼓励行业继续创新。三是建立新产品价格评估机制。请物价部门、农业专家、保险专业机构对新产品进行价格评估,提出合理价格标准,按照相关程序披露信息,介绍产品特征、风险提示、价格标准,扩大产品价格的认同性和市场营销的稳定性。四是规范业务流程标准。设立农险产品开发的精算资格考试,对销售人员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定统一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标准流程,对新品种和新产品的推广策略、措施、方式进行指导,实现产品创新和形式创新相统一,为投保人提供产品多样化、精细化、专业化和个性化的选择空间,切实为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创造更大的保障价值。
农业保险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广大农民企盼和需求的事情。从大连政策性农业保险进展的实践经验看,改善农险产品结构,推进农险产品创新升级,已成为加快推进农村保险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