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阳光财险赣州中支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本站讯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元化、多维度、多层次合作,探索“法律+保险”新模式,2022年4月13日,阳光财险赣州中心支公司与南芳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举行仪式。
阳光财险赣州中支与南芳律所将以本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创新商业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互利双赢。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对司法实践的意义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保险业服务于司法实践的又一次重要突破。
首先,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障了诉讼保全申请人的利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既非财产担保,也非信用担保,而是通过责任保险方式对保全错误赔偿责任进行风险分散。与传统方式相比,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好地满足诉讼保全制度的要求。
其次,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障了诉讼保全被申请人的利益。保险人借鉴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经验进行风险审核,并积极采用风险定价、保险条款设计、损失预防服务等事前和索赔管理等事后调节技术对保全申请人的道德风险予以有效防控,从而避免进行恶意保全,保障了诉讼保全被申请人的利益。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介入,一方面降低了维权成本,提高了诉讼案件的保全率,从而可有效缓解执行难的问题,维护诉讼保全申请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被申请人因诉讼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有效赔偿,避免因此而遭受损失。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这种保险机制下均得到有效保障,因而减少了诉讼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司法的公信力无形中得到提升,促进了社会和谐。这也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协助法院解决“保全难”,进而避免“执行难”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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