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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场主体总量逾八十万户
本报讯 笔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8月末,全市市场主体总量为800364户,居全省第一,同比增长17.59%。今年前8个月,全市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02650户,同比增长32.52%,增速名列全省前茅。
扩增量,让市场主体进得来。我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单外无单,非禁即入”。深入推进“一照多址”“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对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审批,做到材料齐全当场办理,材料不全容缺受理。
稳存量,让市场主体稳得住。我市出台营商环境26条措施,优惠涉企服务收费,累计优惠减免费用821万元。开展“入企走访连心”活动,解决涉企问题300余个。推行歇业备案制度,允许暂时困难的市场主体“休养生息”,待困难缓解后再行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