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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农信社重组惠及多方

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罗尔豪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银监会近日表示,今年将全面启动高风险机构的并购重组。按照银监会的规划,高风险机构将在5年内全部处置完毕。据了解,安徽、湖北等11省份已经确定50家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兼并重组安排,部分已经进入操作阶段。

  去年9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希望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化解高风险农信社的风险。但从运行近半年的情况看,效果并不乐观,主要是“一些省联社、高风险机构和地方政府由于种种原因,难以接纳外部投资者,并购重组难以大规模推广”。以湖北为例,去年3月就提出要通过产权改革、清收盘活等方式,提升14家高风险联社的风险防控指标,争取在2012年底之前,达到农村合作银行组建目标。不过进展并不明显。原因说白了其实很简单,高风险农信社并购重组实际上变成了多方利益博弈的一个平台,可能会触动地方和部门利益。尤其是对地方政府和农信社来说,由于并购重组可能危及自身利益,难以有效推进也就在所难免。

  对地方政府来说,高风险农信社并购重组,可能使自己丧失一定的金融资源。多年来,在地方政府眼里,农信社基本上被看作自己的“自留地”和“小菜园”,即使这些农信社不良资产众多,历史亏损严重,已经达到“高风险”的程度,但并不能削弱地方政府的控制冲动。地方政府控制农信社,自然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诉求,多年来地方政府干预农信社屡禁不止,指令性贷款屡禁不绝。农信社出于自身发展考虑,虽心有怨言也从不敢拒绝。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自然不愿意其他机构进入信用社。因为按照《意见》要求,“境内银行最高可按100%持股比例,全资并购高风险农信社,境外金融机构亦可依规参与并购,单个企业可持股20%”。引进外部投资者,必然使农信社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市场化经营也将使地方政府的影响力大打折扣,这当然是地方政府不愿看到的。既然自身不情愿,其它的指望地方政府采取适当方式注资、税收返还、税费减免、帮助推介引进优质股东等多种方式支持兼并重组,就更是空谈。

  对于农信社本身来说,同样存在这个问题。目前农信社改革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改革不到位,产权不够明晰,组织机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民主管理基础薄弱。尤其是“三会”制度流于形式,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法人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内部人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或者资源,给自己捞足好处。但如果并购重组成功,外部投资者的进入,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企业的规范管理,真正的市场化运作,将彻底改变内部人控制格局,使高管们的“好处”丧失殆尽,这恐怕也是高管们不愿看到的。

  当然对于利益攸关的其他方,同样存在利益博弈的问题。如民间投资者持观望态度,主要认为20%的持股开放幅度仍嫌不够。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观望,则主要是从成本上考虑,因为在一个地区新置一个经营网点,要比接受一个高风险的农信社成本要低得多。但这种博弈属于市场博弈,和部门之间的益博弈是不同的。

  高风险农信社并购重组是农信社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农信社发展中的一次重大机遇,可以说是“惠及多方”:对地方政府来说,可借此拆除悬在头顶的定时炸弹,保持地方经济的稳步发展;对农信社来说,可以从此改变破产关闭的命运,实现二次重生。因此可以说高风险农信社重组是个多赢的选择。这就需要利益的多方目光看得更远一点,思路更开阔一点,狭隘的个人利益更少一点,严格按照银监会的并购重组思路稳步推进,高风险农信社的“浴火重生”将为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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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金融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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