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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5条措施
       本报讯 (记者钟雅欢 通讯员张春明)近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壮大优质上市公司赣州板块、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完善保障措施三方面细化了15条具体措施,推动辖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上市公司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该措施自2023年1月10日起执行,至2028年1月10日止。
 
  从源头提高上市质量,做大做强资本市场赣州板块。该措施明确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围绕“1+5+N”产业及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分行业、分板块、分梯队储备上市资源。统筹政府资源集中培育,在科研平台申报、企业资质评定、项目资金、信贷担保投资等方面向符合申报要求的拟上市重点企业倾斜支持。加大企业改制上市支持力度,要求各县(市、区)设立专班全程跟踪服务、市直相关单位开辟绿色通道,统筹解决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出具合规证明、备案、环评、规划、确权等问题。
 
  “鼓励上市公司发行信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对辖区上市公司再融资落户我市的,由受益财政按募投金额落户本地的1‰奖励其高管人员,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赣州支持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推动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升级,以上市公司为核心打造产业集群,重点引进、培育上下游企业,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开展产业整合、实施并购重组,发挥上市公司资本、技术和品牌等优势,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升级、裂变发展,形成联动发展格局。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投资入股我市上市公司。
 
  与此同时,辖区上市公司首发、定增募投项目留在我市的,还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奖扶政策,在资金配套、税收返还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域外上市公司在我市设立子公司的,参照当地招商引资政策执行。措施还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围绕我市上市公司产业链布局融资链,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便捷融资渠道。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协办: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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