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北京蓝天瑞德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作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4号)并已送达生效,但你公司至今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罚款。
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催告书[2023]2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催告书[2023]22号)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罚款,联系电话010-8808618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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