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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村镇银行需要各方谨慎考虑

来源:小额贷款公司联盟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村镇银行并不是一贴万能的良药。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出现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已经运营有一段时间。由于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资金瓶颈一直制约着其发展。

    2009年6月9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这似乎让很多小额贷款公司看到了未来的方向。

    根据要求,改制村镇银行需要在该规定发布之日起持续营业三年及以上。现在虽然离闸口还有一年多时间,但很多小贷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准备。

    在很多小贷公司经营者的眼中,只要改制成功,圆了银行梦,就能解决资金不足的根本问题,经营也会由此改善。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改制成村镇银行后确实可以开始吸收储蓄,降低资金成本,但同时贷款利率也要参照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同步调整。

    按照现行规定,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上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但根据对重庆、四川、吉林部分村镇银行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地区的村镇银行的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75%左右。由此可见,扣上“银行”的帽子后,4倍的利率将是很难实现的。同时,改制成村镇银行后资金紧张的问题也不一定能得到彻底解决。目前,国内已经成立了400多家村镇银行,在某些不发达地域,这些村镇银行的吸储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此外,还有专家担心,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大量改制成村镇银行很可能会带来监管难题。由于村镇银行存在吸储难的问题,不免会有村镇银行违规吸储,一旦这些村镇银行发生资金链断裂将会出现挤兑现象。这样不光是遭挤兑的村镇银行会有麻烦,甚至会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损害,特别是一些中小银行可能会最先成为受害者。

    由此可见,在村镇银行本身并非是完美产物的前提下,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村镇银行不是根治根本的灵丹妙药。因此在改制村镇银行的问题上,小额贷款公司和监管部门都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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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额贷款公司联盟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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