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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司前三季度购买董责险计划同比下降16.6%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见习记者 杨笑寒

    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的热情有所降温。《证券日报》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不完全统计注意到,今年前三季度,已有246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购买董责险的计划,而去年同期为295家,同比下滑16.6%。

    对于这一变化,多位受访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去年购买董责险的企业数量增速较快,主要是受监管环境变化及康美药业案等因素影响,而今年以来,随着市场对于证券诉讼风险的关注度逐渐下降,A股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积极性随之降低。从长期看,一些上市公司目前对董责险的理解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

    投保热情大增后开始回落

    董责险,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指在保险期限内,投保公司及其子公司过去、现在及将来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因其错误或疏忽的不当行为而遭受赔偿请求所引致的财务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董责险曾在过去两年出现快速增长。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民团队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3)》显示,2021年,发布董责险购买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同比大增逾200%,2022年继续同比上升了36%。

    而今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董责险购买计划同比下降16.6%。对此,王民认为,短期看,2021年康美药业案被判决后,不少上市公司意识到了董监高等高管在履职过程中所面临的证券诉讼风险,并加大了投保力度。不过,经过两年“消化”,上市公司的投保热情有所降低。

    就董责险投保热情下滑的深层次原因,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重客部负责人潘耀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短期事件性影响之外,长期而言,上市公司投保热情不足有五大原因。

    其一,董责险在我国保险市场仍是一个小众险种,过去两年投保出现快速增长源于事件驱动,如“瑞幸咖啡造假事件”“康美药业案”等,但随着相关事件慢慢淡出公众视野,上市公司投保意愿又回到较低状态。

    其二,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监管部门没有强制要求投保董责险,因此,于A股上市公司而言,董责险并非刚需。

    其三,我国董责险从海外引进,保险条款大多根据海外版本翻译而成,产品专业性很强、条款晦涩难懂,客户在看条款时很难与其经营实际情况相结合,因此产生“好像没用”的误解。加之可以为客户讲解清楚保险责任的从业人员不多,影响了此险种发展。

    其四,客户对于价格敏感,但是董责险具有“低频高损”的理赔特点,即多年不出现理赔,一旦发生理赔案件多为高额索赔,保险公司无法对单个产品大幅压降价格,导致有些客户索性选择不予投保。

    其五,市场宣传推广水平有待提高。在展业中,业务人员深刻感受到很多上市公司不了解董责险,需要专业的全国性保险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持续、专业的服务,协助客户完成投保前方案比选、投保后动态服务。

    此外,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估目前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投保率仅在5%左右,投保率较低有多方面原因:首先,一些发达国家具备较为成熟的证券诉讼环境,董责险有用武之地,但国内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升,诉讼理赔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其次,董责险对保险公司风险识别、风险管控等技术要求较高,同样对人才队伍的培养积累提出了要求,由于董责险发展时间较短,保险公司的风险判断能力尚未成熟,也成为制约董责险发展的重要因素。

    另外,潘耀斌等多位受访人士表示,目前,市场判例中董责险承担赔付的案例较少,没有激发上市公司投保热情。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董责险理赔并不公开透明,在保密约定下,险企遵循客户意见并不公开理赔情况。二是,董责险属于索赔发生制,需要时间释放,在没有最终结果情况下,公众很难看到理赔结果。

    可公开查询到的一起董责险理赔纠纷案显示,上市公司的理赔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据天眼查APP显示,某上市公司(现已退市)于2014年10月份投保了某财险公司的董责险,保障期限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续保一个月,而2015年10月份,投保方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被江苏证监局处罚。2015年10月起,陆续有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该公司提起索赔,截至2016年12月30日,该公司涉及诉讼金额共计1.45亿元,产生抗辩费用达200万元。承保方认为投保方的一系列问题导致承保风险增加,故提出提高免赔额、增收保费和新增批单的续保方案,但双方经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

    业界呼吁推出本土化董责险

    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

    而就推动董责险发展的建议,王民认为,保险公司可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上市公司需求,设计出更加符合其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也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此外,通过加大市场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上市公司对于董责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增强其风险管理意识。同时,完善风险评估和定价机制。保险公司可以加强对于上市公司风险的评估和定价机制的研究,提高董责险产品的定价合理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建议更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跳出固有思维,做出真正符合中国资本市场的本土化产品。如,去年8月份明亚保险经纪与保险公司共同研发了适用于A股独立董事‘个人’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潘耀斌表示。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董责险价格后续可能继续走高,而体现董责险价格的是费率。潘耀斌表示,专业的保险公司敬畏风险,会给出较为市场化的费率,但也有保险公司没有风险识别能力,为了抢占市场可能给出非理性价格。整体来看,随着法律体系完善、理赔案例渐多、客户认知提升,费率或震荡上升。

    王民则认为,未来董责险的费率走势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稳定上升。随着上市公司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以及证券集体诉讼日益增多,未来董责险费率可能会保持稳定上升的趋势。二是波动变化。由于董责险市场的竞争程度不断提高,保险公司之间可能会出现价格战等竞争行为,导致董责险费率出现波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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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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