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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高温肆虐预警不断 高温险缘何缺失?

来源:中金在线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在南方地区强降雨“收尾”之际,高温天气却持续席卷北方地区。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西部、吉林西部等地连续多日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山东气象台昨日下午发布了高温黄色预警。受大陆暖高压脊影响,预计未来三天,山东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将达35℃以上,其中29到30号鲁西北和鲁中地区最高气温将超过37℃。

  专家建议,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如此高温下目前市场上却没有设置“高温险”,专业人员指出,市民可以购买其他险种达到“高温避暑”的效果。

  保险公司之所以不愿意推出“高温险”,主要是该险种的赔付几率较高。据专业人士介绍,像中暑、食物中毒等高温意外伤害事故,受个人身体条件、所处环境等很多因素影响,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很难界定责任;同时由于针对性过强,体质较弱的人可能成为“高温险”最主要的投保人群,这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很大的赔付风险。

  保险人士建议,有这种保障需求的客户,可以通过综合性的健康险、医疗险或意外险等产品,来实现高温意外保障。市民在投保时,一定要对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理赔须知有一个详细地了解。有些公司的产品,已经涵盖了这种季节风险。如果投保人中了暑要理赔可归入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等保险的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中了暑都能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单纯中暑不能获意外险赔付。但如果中暑症状严重,需要住院接受治疗,就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险理赔金;因工中暑死亡属工伤,能获得工伤保险赔付;在上下班时因高温中暑死亡应算工伤,可以按照劳动部门有关工伤的标准赔付。如果出差或者工作中中暑,可以获得意外险的理赔。

  另外,因中暑摔倒而导致的外伤,就属于意外伤害事故,如果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按情况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最好附加一个“意外伤害医疗险”,这样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找保险公司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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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金在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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