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1997年10月的一天,投保人及其妻子乘坐朋友的小轿车外出,再拐弯时汽车有前胎突然爆裂,致使车辆撞上了路边的大树,投保人及其妻子身受重伤,送医院抢救后终因伤害过重而双双过世,留下不满7岁的女儿成了孤儿。
投保人曾经为其女儿购买过20份少儿保险,但遗憾的是投保人夫妻并没有为自己投保过任何保险,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似乎并没有达到最优的家庭财务规划,孩子还是要为今后的生活费担忧。
天下的父母都爱孩子,人们会为自己的孩子买保险,但却往往忘记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也买个保险。此案件让我们思考:一个家庭究竟谁应该先买保险?
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应该最先买保险
人寿保险的目的,是保障生命价值可能遭受的损失。因此,寿险需求取决于人的生命价值(或死亡损失)。美国保险学教授S.S.Huebner提出的生命价值理论指出,人的生命价值是指个人未来收入或个人服务价值扣除个人衣食住行等生活费用后的资本化价值,是指一个人预期净收入的资本化价值(或现值)。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家庭主要经济支柱者的意外去世是最严重的经济损失,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异于塌天之祸。
因此一般情况下在家庭中有工资收入也最应该购买保险的是当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购买保险是为了寻求风险的保障,当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遭遇不测,由于有了保险保障,就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保险金,从而保证其家属的各项生活安排不出现大的波动,对孩子的学习、成长都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