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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交强险费率与违法行为挂钩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今后在浙江省,一些驾驶人要为自己的闯祸付出双重代价了,不仅要交罚款,还将在缴纳交强险时有所体现。

  浙江省政府在7月6日公布的通知中指出,实施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制度,提高驾驶人的违法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对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综合性制约措施。

  据了解,浙江省要在国省道沿线和市级、县级卡点形成以视频监控、电子警察为基础的公路实时监控网络,扩大覆盖面,提高管理效率。

  此外,针对一些运输企业为了赚取更多利润,常常超员、超载超限的行为,浙江省政府指出,对多次发生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企业及其驾驶人,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各级交通、公安部门须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相关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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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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