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就金融机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一事,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意味着,今后在保险产品销售渠道上,除了银行、专业保险中介公司之外,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一系列金融机构将有望获得销售保险产品的权利。
此举一出,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监管机构正在尝试拓宽保险产品代理销售的渠道,打破目前银保渠道“一家独大”的局面,对于保险公司特别是国内众多销售渠道比较单一的中小保险公司,应该称得上是一大利好。销售渠道拓宽后,各类销售机构为吸引消费者,会在服务上更下工夫,服务竞争将增进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优化选择,对消费者也是有益无害。
其实追溯起来,保监会此番举措与银监会出台的银保新政密切相关。去年邻近岁尾,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叫停了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在银行网点的“驻点”销售,并规定银行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由此直接导致一些保险公司的规模保费出现明显下滑。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近些年来很多寿险公司在产品销售上严重依赖银保渠道。银监会出台的银保新政造成保险公司保费下滑,进一步显示出银保渠道独大的保险销售困局。此外,从银保业务自身来讲,也存在着业务结构不合理、对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偏低等问题,而且销售误导、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等不良现象,从内部阻碍了银保渠道的健康发展。
为了应对这样的销售困局,今年以来,多数保险公司都不约而同地加强了个险、电销、网销以及专业保险中介渠道的建设,但与此同时,他们更寄希望于监管层能够拓宽销售渠道。此番保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正是顺应了保险公司的市场诉求,为行业的长远发展“出招发力”。
无独有偶,在金融领域内,不仅保险行业在谋划放开产品销售渠道,证监会也在进行同样的探索。有消息称,证监会正考虑推出一个文件,允许保险营销人员在通过证券类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后,能够销售基金产品。
按目前证监会的规定,有资格销售基金产品的金融机构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保险公司是没份儿的。如果非要销售基金,保险公司只能绕着圈子(比如组建“金控”集团再分设下属子公司)去成立自己的基金公司,其难度可想而知。而现在,一旦保险公司获准加入基金销售的行列,对于那些有实力、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来说,必将增加它们的产品线,由保险公司主导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将向前迈出一大步。
对基金行业而言,某种程度上有着和银保相似的苦衷——目前银行在基金的销售渠道中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使得基金销售的渠道维护费不断攀升,进而挤压了基金公司的利润。这种情况下,对于保险机构进军销售市场,基金公司基本上是乐意的。
但同样可以判断,这样的“美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
从银行的角度分析,代销基金和保险产品,在其中间业务中是最重要的两部分,银行不可能将这么大的一块“奶酪”轻易拱手送人。更重要的是,基金投资具有一定风险,销售中的误导或专业能力不够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做好基金销售过程中的监管、避免出现销售误导,是推行保险代销基金的最大难题。综合经营的迅猛发展,使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大势所趋,但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越来越成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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