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简称新国标),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生乳新国标受到了业内的争论。
在生乳标准中,乳蛋白含量从1986年的每100克生乳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95%降到了2.8%,菌落总数则从2003年的每毫升50万调至200万,报道称,均为“历史新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说,生乳标准的蛋白质含量,不会影响消费者所食用的液态奶和奶粉里面的蛋白质含量,“现行液态奶和奶粉蛋白质含量,与以往的标准要求一样,没有倒退。”陈君石强调,国家标准是“最低”标准。
卫生部官员昨日在发布会上称,“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以后,要求对于查出来的问题乳粉要彻底销毁。从这次青海查处的案件看来,这项工作还要继续加大力度,案件目前还在调查之中。”
本月初,甘肃、青海和吉林三地发现了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对此事件,昨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说,“事件正由全国食品整顿办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全国整顿办已经明确要求各个部门严肃查处这起违法犯罪案件。有关这个案件的查处情况,全国整顿办会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新闻媒体通报。”
产品责任险或受青睐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农药残留、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食品等行为的,最高可以被处以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不仅如此,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美亚保险副总裁曾晓曼指出,食品厂商可通过购买产品责任险,以较低的成本得到比较充足的保障。据了解,产品责任险是以销售量作为计费标准。以一家年销量5000万元人民币的食品生产商为例,假设费率是0.3%,那么这家企业只需要每年付出15万元人民币的保费,就可以获得数百万元的保障。这无疑比自留风险更能保证企业现金流的稳定。
召回也能买保险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召回在食品厂商看来可谓前所未有的变革。不过,在保险公司眼里,召回正酝酿着巨大的“保险”商机。
以丘博为例。据了解,丘博保险集团旗下的美国联邦保险公司已在上海推出产品召回险。在保障上,召回保险主要保障两方面损失:一是损失由第一方(即投保人)提出产品召回带来的损失;二是由第三方提出诉讼,要求投保人赔偿产品召回造成的损失。
“召回险在国外已经十分成熟。”丘博相关负责人解释。“产品召回保险是产品责任保险的附加险。产品责任保险保障的是制造商与经销商在消费者因使用其产品而遭受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产品召回保险保障的则是召回的相关费用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