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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提高保险代理人入行“门槛”

来源:每经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

    昨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的是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而该意见稿比起2006年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来说,提高了代理人入行的学历要求,同时,也加重了对代理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该次《意见稿》明确指出:报名参加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而2006年发布的《管理规定》仅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业内人士表示,长期以来保险代理人在社会上的整体形象是素质不高,口碑较差,此次监管部门提高入行门槛,也是希望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加盟保险营销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当然,针对偏远地区的实际情况,保监会还是很体贴的做出特别规定:“保监局向保监会备案后,可以根据地方实际,调整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但不得降低至初中以下学历”,且“降低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地域不得超出资格考试所在地的保监会派出机构的辖区范围。”

  提高门槛是一方面,记者发现,该意见稿比起以前的《管理规定》一个重大的变化是,加大了对保险代理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如营销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人证的,以前仅是由监管机构收回证书,现在则还要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保险销售人员欺骗、误导投保人等行为的处罚也由原来的1万提到了最高3万元。据悉,该意见稿的反馈时间为5月20日截止,一旦正式实施,2006年的《管理规定》也将同时废止。

来源:每经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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