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分析认为,股东变更将使光大永明人寿拥有更多实际利益。光大集团、新引进中方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这三家集团公司拥有大量保险资源,包括团体商业保险、企业年金、养老年金业务,将会“肥水流进自家田”;光大集团作为光大永明人寿的控股股东,将利用金融控股公司的平台,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合力及网络优势;转为中资保险公司后,光大永明人寿将会享受中资保险公司在机构设置、保险资金投资及银行保险业务方面的更宽范围的政策优势。
7月28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股权结构变更的消息,这也是首次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变更为中资保险公司的案例。在股权变更的一年时间,受惠于国进外退,光大永明人寿的市场排名从31位激进到第15位。今年1至6月份,公司共实现总保费收入29.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7倍。
五年对赌协议到期 光大集团重掌光大永明
光大永明人寿发言人称,光大永明人寿股权结构变更是公司老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为了加速公司发展,转变增长方式而做出的重要举措。此前,中外股东各持股50%。一年前,2009年7月29日,在加拿大,双方股东已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变,增加注册资本,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利于对公司重新定位,在成长中的中国金融领域里争取更大市场份额。
搜狐财经获悉,在合资保险公司中,能在彼此合作、成立之初就签订一份“对赌协议”的,光大永明可能是惟一一家。2001年中国加入WTO,承诺将全面开放保险业,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以合资公司的形式开展业务,合资公司的股权比是50%∶50%。彼时,在宣布中国加入世贸的一个星期,加拿大永明人寿、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美国信诺保险和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受惠于中国加入世贸的利好,获准在中国成立合资保险公司。
2002年4月,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宣布成立,在光大集团与永明金融签署合资协议时,还同时签了一份5年经营权的补充协议,这份协议称,如果合资公司的业务发展不顺利、不符合股东的要求,光大集团将在公司成立5年后收回经营权。
经过五年的发展,2008,公司规模保费收入的市场排名位于第31位,2009年底位于29位。到了2009年,合资保险公司已成立7年,中外股东的投资从各1亿元人民币增加到各投资7亿元人民币,但公司仍未达到盈利平衡点。这令光大集团大为不满,那份潜伏多年的对赌协议浮出水面。
同时,中资股东光大集团新的董事长唐双宁到任,开始着手理顺光大金控与金融企业的股权关系,他表示工作重点之一是集团控股,“集团通过直接控股或有实际管理权的控制,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唐双宁表示。光大旗下拥有的银行、证券都是绝对控股的,只有保险例外。这就不难理解光大集团对合资保险公司股权和实际管理权的直接控制之需。
2009年6月底,光大银行成功引资110亿元,光大集团不仅仍保持对光大银行的绝对控股权,并且将战略投资者及财务投资者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银行的核心资本,使光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超过10%,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超过7%。伴随着光大银行资本金瓶颈的解决,光大集团快马加鞭开始了对合资保险公司的收编权。2009年7月19日,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光大集团副总经理及光大永明人寿董事长解植春一行赴加拿大永明金融,使经营权更进一步明朗化。光大集团有关人士向外方承诺:“今后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虽然只获得较少股权,但是相信永明所获得的实际好处将比他们拥有较多股权时更多。”
永明金融退股一半,换位战略投资者
保监会的批复文件称:“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4.994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0亿元人民币。”“你公司性质转变为中资保险公司。”光大永明人寿增资并变更股权结构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50%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从50%的股权比退股至持有24.99%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新引进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各持有12.505%股份。
光大永明人寿披露:今年,公司1至6月共实现总保费收入29.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7倍。公司规模保费收入的市场排名从2008年底的31位、2009年底的29位上升到今年5月末的第15位。
在股权变更的基础上,光大永明人寿制订了未来商业计划,整体战略目标确定为:经过5-7年时间,要将公司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结构优良、管理先进、管控科学、规模和效益快速均衡发展、主要业务经营指标进入全国寿险公司前十名、具有强大核心竞争力、独特鲜明的企业文化、广泛市场影响力、保险业务完整的大型保险集团公司。
总结经验,光大永明人寿认为:公司进行股权结构变更,实现本土化经营,是各方股东重新审视公司发展战略和方向后做出的战略选择。公司转变为中资公司后,将充分发挥中方股东的地缘优势以及外方股东的技术优势,提高经营效率,提升经营业绩。
搜狐财经分析认为,股东变更将使光大永明人寿拥有更多实际利益。光大集团、新引进中方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这三家集团公司拥有大量保险资源,包括团体商业保险、企业年金、养老年金业务,将会“肥水流进自家田”;光大集团作为光大永明人寿的控股股东,将利用金融控股公司的平台,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合力及网络优势;转为中资保险公司后,光大永明人寿将会享受中资保险公司在机构设置、保险资金投资及银行保险业务方面的更宽范围的政策优势。
有控股模式,但并未实行对旗下子公司的实际控制。唐双宁上任后,着手开始了理顺光大金控与金融企业的股权关系,他表示工作重点之一是集团控股,“集团通过直接控股或有实际管理权的控制,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
目前,光大集团旗下有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基金和期货六大金融版块,除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汇金为第一大股东)外,其他都由光大集团控股。因此不难理解光大集团对合资保险公司股权和实际管理权的直接控制之需。
6月底,光大银行成功引资110亿元,光大集团不仅仍保持对光大银行的绝对控股权,并且将战略投资者及财务投资者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银行的核心资本,使光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超过10%,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超过7%。
伴随着光大银行资本金瓶颈的解决,光大集团已经加快步伐开始了对合资保险公司的收编权。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一份关于“5年收回经营权”的协议在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已“潜伏”多年。“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承诺将全面开放保险业,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以合资公司的形式开展业务,合资公司的股权比是50%∶50%。在光大集团与永明金融签署合资协议时,还同时签了一份5年经营权的补充协议,这份协议称,如果合资公司的业务发展不顺利、不符合股东的要求,光大集团将在公司成立5年后收回经营权。”一位接近合资公司高层的保险业资深人士表述。
成立于2002年4月的光大永明目前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在目前26家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中,合资股权比大多为50%∶50%,只有2000年以前成立的极少数合资公司是中外股权比为49%∶51%,如中宏人寿、中德安联。由于合资公司的外资股东多为保险公司,并且在保险业有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经验,而中资公司大多为非金融或非保险企业,所以在合资公司里,中方派董事长,外方派总经理(总裁或CEO),董事会董事按股权比重由合资双方各占一半,而经营层人士基本上由外方选派。
随着合资公司经营年复一年,中外双方股东之间的磨合加深,中外股东的势力并非呈50%∶50%的均衡之势,一些股东强悍、资源丰富的中方股东已在合资公司占据主导地位。但总经理人选无一变化,都为外方股东选派。(文/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