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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买房一次性付款2年内不取公积金当弃取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广东规定买房一次性付款2年内不取公积金当弃取
CFP供图

有市民质疑公积金提取政策多变让人难适应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伪造异地购房合同正成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新手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计划联动相关部门,重拳打击这类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自从去年10月15日广州首次出台限购令之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产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公积金中心及银行系统联网,伪造本地购房合同以求骗取公积金的行为销声匿迹,但却衍生出伪造异地购房合同的新情况。

“我们已经发现相关个案,并且派人到珠三角一些城市进行调查取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上述消息,并且表示如果证据充足除了将对违规人员追讨非法所得外,还会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私刻公章开假发票骗取

“以前公积金中心和房管局没有联网,所以有的人可能把房子卖了还能提取到公积金,现在你在广州名下有多少套房公积金中心都可以查到,这种空子钻不成了。”广州一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公积金协管员告诉记者。

另一方面,过去骗取公积金的行为中,也有部分是通过中介人员伪造在广州本地的购房文件来骗取公积金,有公积金业内人士昨日就透露,在系统联网后,这类个案近期已经鲜见。

不过,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披露的数据,随着楼市的升温,近年广州公积金的提取额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以2009年为例,当年归集总额虽然达到241.05亿元,但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75.37亿元,提取总额占归集总额的72.75%。而在2008年,该比例仅为61.28%。

“近期发现的违规行为主要是通过中介机构私刻公章、伪造购房合同,开具假发票来骗取,而这些不存在的购房行为又都是发生在外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涉嫌的个案中,主要为一些企业员工。

公积金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对于制造假合同、假公章去帮助客户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认定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或“合同诈骗罪”,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应对非法套取 每次查房产证

此前,为了应对新的非法套取行为,公积金中心又再出新规,即使职工已在新归集系统中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过提取公积金,此后每次办理提取仍要求提供房产证明原件供核对。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坦承,出台新规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非法套取和利用公积金进行短期炒房。

一问

自动转账提取何时推广

记者了解到,针对公积金提取政策近年经常变化,有部分职工反映变化太过频繁不适应。

例如为了让广大职工更方便地提取公积金,从去年11月1日起,凡在广州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提取时可以办理每半年或每一年自动定期转账支付。但这一办法暂只适用于纯公积金贷款。

“我们还在与各个商业银行协商。”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购房何时实现公积金提取自动转账还未有定论。

二问

一次付款为何限制多

而有市民就向记者表示,公积金中心在提取上,目前还有一条规定,如果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话,在购买该套房之后2年内不取公积金,则视为暂时放弃提取,要再次购房或者取消公积金账户时才能提取。“大家都是购房者,没道理一次性付款购房就有更多的提取限制。”市民邓先生表示。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向记者证实,确实存在这一条规定,而当初制定这一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住房公积金不能用于住房之外的其他用途。

三问

自己的钱咋这么难拿

有市民就觉得,明明是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即使没有按揭贷款购房,也不应在时间上设置这样的提取障碍。而这样的规定又是否有依据呢?

公积金业内人士就向记者透露,广州公积金中心其实在2003年发布了一个关于提取问题的通知,根据该文件,广州职工购房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而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也就是说一次性付款的市民必须要在支付房款两年内提取申请。

广州新政细则出台满2月

18%新盘出现降价趋势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新国八条”楼市新政广州落地细则出台已满两个月,房价究竟是升是跌?某网站房产数据中心在广州市有网签记录的楼盘中,抽调了广州100个主流楼盘的成交均价进行对比,结果显示,高达57%的楼盘成交均价仍出现上涨趋势,仅有18%的楼盘成交均价出现了下滑,25%的楼盘成交均价基本保持价格不变。

在出现降价迹象的楼盘中,增城、花都等地的郊区盘占据主力位置。

而广东省房协昨日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中,也罕有地表示,1季度广东开发商自有资金中国内贷款同比狂跌超过四成,更是10年内同期首次出现下降,相对第1季度,第2季度房价可能因为企业改变营销策略而有所回落。

降价幅度最大近三成

某网站房产数据中心以2011年2月25日~2011年3月26日和2011年3月27日~4月25日这两个时间段30天的一手房成交数据做参考,发现“新国八条”广州细则出台两个月后,全市成交量继续维持在较低水平运行,但由于五一的临近,网签套数有所增加。同时,在广州全市抽查了100个楼盘的成交均价进行对比,考虑到正常的浮动情况,假设售价浮动正负2%以内的楼盘为价格没有变动,涨幅超过2%的楼盘为升价,跌幅超过2%的楼盘为降价,发现广州有57%的楼盘依然出现涨价的趋势,仅有18%的楼盘价格出现降价现象。

降幅最大的楼盘是增城的金地荔湖城,成交均价由13756元/平方米下滑到9687元/平方米,跌幅为29.58%,差价达4069元/平方米,不过该盘在售的是极少量洋房和别墅尾货,受此因素影响较大。而位于增城的恒创恒福花园,成交均价由上月的5938元/平方米降至4662元/平方米,降幅为21.49%。

此外,有25%的楼盘成交均价基本保持不变,如罗马家园、岭南新世界、敏捷国际公寓等。

省房协:二季度房价将下行

广东省房协昨日发布的报告则显示,1季度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小计同比小幅增长,但资金充裕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1个百分点。今年1季度广东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开发投资、到位资金、土地购置面积、商品房新开工、销售面积、销售均价等多项指标同比均有不同幅度上涨,但涨幅较去年同期和今年1~2月均有所回落,同时预测第2季度房价可能因为企业改变营销策略而有所回落,但估计回落幅度不大。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赖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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