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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孙勇:我对保险暴利集团的第二轮打击全面开始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许浩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继质疑交强险400亿暴利而状告保监会的律师孙勇,现在又致函保监会,要求将交强险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限额由1600元、8000元、1万元和5万元等,全部提高至25万元。

  律师再叫板:

  继质疑交强险400亿暴利而状告保监会的律师孙勇,现在又致函保监会,要求将交强险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限额由1600元、8000元、1万元和5万元等,全部提高至25万元。他说,这标志着他与保险暴利集团之间的第二轮战役正式开打,此后还会有第三轮、第四轮、并最终在保险行业引发一场“行业风暴”。

  律师孙勇再致函保监会

  要求交强险有关赔偿额提高到25万元


  记者 许浩

  7月3日,在经过20天的沉寂后,曾因质疑交强险存在“400亿暴利”并为此状告中国保监会的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再度出手。

  这一次,他致函保监会,要求对方无条件地将交强险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全部提高至25万元。按照现行交强险条例第八条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仅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分别为1万与1600元。

  7月4日,孙勇再次致函保监会,质疑保监会有关交强险保费年度收入的统计期间(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不准确。孙勇认为,虽然交强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但强制实施交强险是从2006年10月1日才开始的,因此,如果从2006年7月1日开始统计,有可能使统计结果偏低。

  “这标志着我对‘保险暴利集团’第二轮的打击全面开始。”孙勇对《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说,“第一轮是把交强险存在‘暴利’的黑幕揭露出来,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这个目的现在已经达到了。第二轮是要继续打击‘保险暴利集团’,消耗他们的力量。以后还会有第三轮、第四轮的打击,而且打击力度会更加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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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交强险是摩托车新车上户、年审的重要程序。”市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上路行驶未购买交强险的摩托车,将处以交强险保额2倍的罚款并扣车处理。交警提醒,摩托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购买交强险,这是保护摩托车驾驶员权益的必要手段。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工作人员表示:“强行搭售保险是绝对不允许的。” 他们将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市民如果遇到搭售保险或是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交强险,可以拨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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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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