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万元差价背后的车险“三门”乱象

来源:安吉新闻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近日,在安吉上班的张先生比较烦躁,不是因为炎热的天气,而是因为一次不愉快的车险购买经历。前不久,张先生在安吉一家车行看中了一款奥迪A6L经济型轿车,正打算买下来,没想到却在车险的问题上差点和保险公司吵起来。

  原来,从去年6月份开始,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出了一项新规定:今后,所有在湖州上牌的新车不再按照开票价购买车险,而是按照某网站给出的“市场价”购买保险,并且不能再享受保险公司给出的一些优惠政策。

  以为本地车行在忽悠自己,张先生一气之下,跑遍了湖州和杭州的奥迪4S店,却惊讶地发现:原来这看似小事的汽车保险,内中却大有文章!

  买保险遭遇“差价门”——怨声四起

  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在湖州奥迪4S店和杭州奥迪4S店开具的两张预算清单。同样一款车,在杭州按揭购买的话第一年只需付12805.38元车险,还可享受95折优惠,如果当年没有出险,第二年就可享受车险7折优惠,以此类推。而在湖州奥迪4S店,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如果选择按揭购车,必须一次性交清三年的车险共计42000元,并且不能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不仅如此,张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安吉的保险公司还给出了一个明显不合理的强制条件:不管买车的时候开票价多少,都得按某汽车网站上的所谓“市场价”买保险。“预算清单上明明显示成交价是406000,为什么要按网站上的44万多的价格买保险?这个所谓的市场价到底是谁定的?”这样算下来,张先生仅购车头三年就要白交10000多元保费,还不算今后每年多交的保费。

  更加气人的还在后头。两下比较之后,张先生准备去杭州买车,心想这下可以享受到杭州的车险优惠了吧?

  没想到,杭州奥迪4S店的工作人员遗憾地告诉他,只要是用湖州地区的身份证购车,都得按照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规定办,“这是他们内部的规定,我们也不能跨区域办理。”一位中保工作人员无奈地向张先生解释道。

  这下子,张先生彻底没辙了,总不能为了买车把户口迁到杭州去吧?可是,这些明显涉及行业垄断的霸王条款到底是谁制定的?它合法吗?张先生又纳闷又气愤地找到了老俞。

  然而,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差价还仅仅是安吉车险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出车险遭遇“理赔门”——雾里看花

  如果说保险报价的一些所谓行业“潜规则”让人雾里看花,那么一些保险项目的设置则让车主们哭笑不得。

  一位私家车主告诉记者,今年6月,她的车在路上遭遇碰撞,出险后,她联系到原先在安吉投保的保险公司咨询赔偿问题,可工作人员却告诉她,由于在投保的时候没有选择“指定4S店修理”项目,只能按照杭州汽配城的零配件价格给她理赔,如果想去4S店修理,车主就要自行承担10%~20%的修理费用。“当初我投保的时候可是按原厂零配件出的保险金,怎么到了赔偿的时候就要按汽配城的零配件价格?”面对车主的质疑,工作人员也表示无奈:这是公司的规定,全湖州的保险公司都这么做,也不是我们一家。

  记者随后就这一问题咨询了杭州奥迪4S店,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只要是在他们店买的车险,出险后肯定要拉到4S店修理,不存在什么车主补偿差价问题。

  然而,在杭州一家4S店维修部,一位工作人员向我们透露出了“理赔门”的个中奥秘:一些高档轿车的原配件只有在4S店才能拿到正品,而且维修费十分高昂,相比之下,一些汽车城的零配件和维修费用则便宜了很多,保险公司如果能把出险车辆送去维修,还能拿到一部分维修费提成。

  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车主在车险项目选购上永远是雾里看花,而坐收渔利的,只有制定这些规则的保险公司。

  货车险迎来“冷淡门”——何处伸“冤”

  这边私家车主遭遇“狸猫换太子”的“理赔门”,那边,一些被车险潜规则排斥在外的货车、摩托车主却为如何上保险伤透了脑筋。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安吉的货车车主惊讶地发现:原先十分热情的保险公司突然冷淡了下来。记者采访得知,现在安吉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承接货车车辆保险,而且不再实行上门受保,货车车主想上保险,必须自己将车开到保险公司办理。“问题是现在市区不准货车进入,要办保险,只能趁早上偷偷进城。”一位正在办理车险的货车车主无奈地说。为什么会这样呢?“货车保险收益少,风险高,没油水的事情当然没人做。”不仅如此,货车车主们发现,今年的车险费用明显比往年增加了不少,“去年只要2000多,今年都涨到5000多了!”一位车主气愤地告诉记者。

  买车险受了一肚子气的车主们将一腔无名火都发泄到汽车行身上,车行工作人员却无辜地告诉记者:这都是保险公司的规定,他们只是代办车险。这边,保险公司也赶紧拉出个垫背的——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据悉,所有湖州区保险公司现行的车险新规都是依据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于去年6月出台的一项新规。然而,记者从网上并未查询到这个在2009年6月份出台的规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是他们协会的内部规定。

  一个行业协会的内部规定,难道可以一笔抹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吗?那么,这个所谓的业内规定,到底是不是合法的?

  记者从中国保险网查询到,早在今年5月9日,保监会就专门发文规定,针对个别地区的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以组建新车共保体等形式对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进行分割或分配的行为,要求各地行业协会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不得通过市场分割或分配的方式承保机动车辆保险。而对于交强险之外的商业车险业务,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自愿投保原则,保障投保人的自主选择权。

  既然保监会已经明令禁止,为何安吉的保险公司还要执行所谓的行业内部规定,这其中产生的高昂差价,又是怎样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的?它究竟对安吉的机动车车主造成了怎样的伤害?

分享:

来源:安吉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