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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受考听证会 保险行业再次让利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昨日(14日),我国金融领域首个听证会——“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举行。此次所提交的新“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介绍与说明”中突出亮点是无责案件赔付比率从20%下调到10%。这表明,为了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行业在大幅度增加保额,降低投保成本的基础上,再次让利于公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建立的交强险制度,到目前已经实施一年有余。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交强险总体上运行比较平稳。对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调整方案亮相

  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人保财险股份公司精算总监、申请人代表陈东辉介绍了交强险调整方案。

  一是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二是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

  据保险行业协会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的降低。

  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据介绍,调整的原则有三:一是最大限度地减轻车主负担;二是对责任限额、费率水平进行“双调整”;三是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根据行业数据,部分车型的赔付率相对较低,如中小排量摩托车、36座以上城市公交车、特种车、挂车等,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预计赔付率在60%左右。因此,对于这些车型拟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均超过20%。

  另外,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也是最大受益者。因为,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预计其赔付率可能达到80%。虽然基础费率已基本没有下调空间,但考虑到家庭自用汽车涉及广大私家车主的切身利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后,此次仍拟对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费率下调9.5%,下调后的保费为950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按年可以享受10%的优惠,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同时获得12万元的风险保障。

  而6座以下出租车、拖拉机也是能从中获得收益。陈东辉解释说,对部分赔付率较高的车型,没有对费率进行上调。部分车型目前的赔付率已经很高,如6座以下出租车、拖拉机等,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赔付率已分别达到150%、110%。从理论上讲应该上调费率,但此次调整中,在责任限额上调的情况下,并没有对费率水平进行上调,主要是考虑不加重投保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拖拉机业务,保监会最初在审批费率时,就充分考虑了广大农村车主的承受能力,从服务“三农”、和谐城乡关系的角度出发,将最低的费率档次设定在了50元。本次调整继续秉承了惠农理念,没有进行费率上调。

  未来业务经营压力增大

  新方案实施后首先责任限额将由目前的6万上升到12万元,死亡赔偿限额上升至11万,那么从5万上升到11万,自然在增加风险保障的同时会给保险行业增加赔付成本,究竟是多大呢?

  “我们预计这种赔付成本上升的幅度在15%—20%”,陈东辉介绍说。

  另外,据他介绍,无责赔偿比例从目前的20%降至10%,这种比例的降低会导致保险行业赔付成本的降低,这种降低的程度预计在2%—3%。

  按照行业协会的测算,今年7月1日推出的费率浮动办法已经导致交强险实际的费率水平逐年下降,预计每年下降的幅度会增加约5%。到了2009年目前投保人当中预计将会有69%的客户会享受到30%的费率优惠。

  而本次拟推出的费率调整方案将导致整体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6%—7%。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第一年费用投入较大,经营稳定后,费用水平逐步稳定,费用率可能比目前降低1—2%。

  陈东辉表示,“预计新方案推出以后,保险行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承保方面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亏损,这是静态的预测,具体的经营结果还会面临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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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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