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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联手堵险资非法流转通道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崔启斌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一旦保险机构、相关单位及个人利用保险交易进行违规套现、商业贿赂等,如何通过其银行账户进行取证一直没有明文规定。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联合银监会明确表示,保险监管机构有权核查此类资金账户,并对查询流程、范围设定、泄密查处等提出严格的要求。

  昨日,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查询保险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在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立案调查过程中,保险监管机构有权依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保险机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账户,有关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查询。

  据了解,伴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利用保险套现或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不断暴露,较为突出的如虚假列支中介代理手续费、营业费用,还有虚假退保、虚挂应收保费、虚假赔案等,甚至非法集资、保险欺诈、商业贿赂等案件也时有发生,一些违法违规问题隐蔽化、复杂化的趋势日渐严重。此前也有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账户查询,但只能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之后进行。面对利用银行账户非法流转资金等问题日渐严重,核查资金账户亟待制度化。

  由于银行账户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查询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通知》指出,经保监会批准并签发“查询账户通知书”之后,保险监管人员方可执行查询任务,执行任务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现场亲自办理;在查询过程中,应当提供相关单位或个人账户名及账号等。

  并非涉嫌违法单位或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都在查询范围之内。依据《通知》,查询账户的内容主要包括开户销户情况、交易日期、收入资金来源和支出资金去向、金额和账户余额等情况,保险监管机构在取证时可以对相关资料进行抄录、复印、照相,应当注明来源,并由提供证明材料的金融机构盖章,但不得带走原件。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阻碍保险监管机构依法调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拒绝告知被查询单位相关信息等,将受到处罚。

  保险监管机构相关人员在查询过程中如何恪尽职守、对相关资料能否保密也尤为引人关注。《通知》做出要求,查询所得资料严格限定于保险监管工作用途,不得擅自扩散,对于违反规定泄露所查银行账户信息、造成泄密事故的,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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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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