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9日,中国保监会办公厅的一封邮件如同一枚重磅炸弹,瞬间让平静许久的保险市场炸开了锅。这封邮件是关于征求对《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收件人是各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
如今,《征求意见稿》发布已近1个月,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也过去了半月有余,保险市场对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讨论依然“热络”,只是保监会似乎没有了“下文”。看来,关于放开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的讨论,一切才刚起了个头……
8月开始的这一周,《国际金融报》记者就“保监会有意放开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的话题,采访了保险业专家、保险公司精算师、产品设计师,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有人说:“放开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是早晚的事情,势在必行。”也有人说:“一切都还只是征求意见,没一个准数。”
市场竞争需要
“放开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是市场竞争的需要,保险业已经呼吁了很久。”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在采访中指出,价格是市场竞争的一种最有效的手段,特别是在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的情况下,对于价格竞争的管制,往往是失灵的,保险公司会用各种方法,甚至采取违规手段来搞价格竞争。
“对于价格竞争的管制正是市场行为监管难以起到治本作用的重要原因。”庹国柱认为,如果允许人身保险价格有一定浮动,反而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格局。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的获得将使其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出更适合的险种,提供更好的服务,让投保者有更多选择。
有策略地放开
在《征求意见稿》里有这样两条内容:传统人身保险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中的低者;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得高于年复利2.5%。
“我们不难发现,保监会采取了有步骤地、策略性地放开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庹国柱告诉记者,2008年,银行利息的持续上调,保险业对于放开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的呼声达到高潮,保监会曾考虑将预定利率2.5%的上限调高至3%-3.5%,“最终考虑到大公司利益未能实施”。
庹国柱进一步分析到,放开了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势必会对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利率产生影响。此外,预定利率提高意味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提高,可能还会影响到最终的公司盈利,“特别是,一些大公司一旦业绩下降,将引发股价波动,到时候,可能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因此,保监会在预定利率管制方面始终表现得很谨慎。不过,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副总精算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监会从市场占有率较低的传统人身保险入手,可以将预定利率调整对整个行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价格战不可能
“预定利率是人身保险的定价依据,实行变动的预定利率,产品价格必然相应变动。”上述精算师认为,放开预定利率会导致人身保险产品大规模降价,各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调整。
从理论上讲,预定利率如果由2.5%升至3.5%,对应人身保险产品保费大致可降低20%,如果升至4%、4.5%、5%,那保费分别降低40%、50%、58%。不少分析师开始担心,新一轮的价格战即将打响。
庹国柱表示:“价格战出现的可能性并不高。”他进一步指出,通常,保险公司设计一款产品都需要得到保监会的审批,如果保监会觉得某一个人身保险产品定价过低,可以通过监管手段不予批复。
那么,一旦放开预定利率,调整幅度多少才算合适呢?对此,上述精算师指出:“现在很难预测预定利率调整的上限,各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制订。”
“不过,对于消费者而言,传统人身保险降价已经成为一种心理预期。”该精算师分析到,对于已经购买了人身保险的消费者而言,预定利率的调整没有任何影响;而对于那些尚未购买人身保险的消费者来说,预定利率调整后的产品价格会很有吸引力,“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保监会真的下定决心放开人身保险预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