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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产权保护抢占制高点

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姜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1993年,所有中资银行在创新水平、技术含量最高的发明专利上的申请量,总共只有两项。而到了2009年底,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分别达到150件、7件、10件和137件。尽管如此,与国外成熟、完善的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比,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今,随着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不断增强,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关系我国金融业总体竞争力的重大战略问题,特别是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内金融知识产权保护迈开步伐

  对于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在我国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银监会成立后,组织专门力量积极促进银行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早在2003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成立金融信息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联合研究小组的通知》(2003)34号文。《通知》中提到,为有效加强金融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联合成立金融信息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联合研究小组。该小组的主要任务包括,研究了解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跟踪金融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动态;结合我国银行业信息化工作,分析研究商业方法专利对国内银行业发展的影响,为防范商业方法专利可能产生的银行系统性风险提供政策建议等。通过外部环境的推动以及自身的努力,我国银行业在金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据了解,建设银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自2003年正式启动,2006年正式出台了《中国建设银行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该办法既是建设银行全面规范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部重要规章,也是银行同业中第一部全面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规章。2005年,兴业银行申请的"不间断服务方法和系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从而成为我国迄今为止以银行为申请人的第一例获得国家授权的重大发明专利。2007年,民生银行的两项专利也被授予专利权。值得一提的是,民生银行还将知识产权战略写入了该行今年的总体管理战略规划。

  而就在不久前,交通银行"新一代手机银行---e动交行"荣获上海市政府首次颁发的"上海金融创新奖"一等奖。据了解,该行围绕客户需求开展持续创新,推出手机银行订单支付、无卡取款、无卡消费等系列无卡金融服务。据交行相关人士透露,"手机无卡取款"服务已申请专利。

  尽管如此,从总体来看,国内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力度上,与国外金融机构还是有很大差距。

  1985年到2007年间,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的443项专利中,中资银行发明申请量为212项,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工行、中行、建行、招行、民生和兴业等15家中资银行。而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上述22年间,发明专利授权量仅24项,其中外资银行13项,中资银行11项。

  在保险业金融机构方面,截至2008年4月,我国国家专利局共收到保险企业的专利申请53件,其中32件发明、6件实用新型专利和15件外观设计。申请主题主要集中在适用于特定功能的数字计算设备或数据处理设备或数据处理方法,也都属于商业方法专利。但其中属于中资保险公司的只有3件发明、6件实用新型和1件外观设计。

  从专利申请时间上看,我国保险企业的专利申请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主要申请人是尚未拆分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该申请为1项关于火险等级的预报系统的发明,以及4件实用新型。然而进入21世纪,当外国保险企业在我国加大专利申请力度时,我国保险企业却对申请发明专利缺乏动力。从2008年以前的数据来看,期间仅有2004年和2006年各申请了1件发明专利,2005年申请了1件实用新型,2006年申请了1件外观设计。"这一方面说明商业方法专利对未来保险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同时也反映了我国保险企业在这方面还落后于国际同期水平。"业内人士指出。

  商业方法专利筑起竞争壁垒

  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大部分金融类专利的申请人是外资企业,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IT企业。据粗略估计,银行信息化和电子银行发展的核心技术,有90%以上都已被国外企业和外资金融机构申请了专利。更令人担心的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种新举措,即允许对"商业方法"授予专利权。据初步统计,早在2007年,外资金融机构和国外企业在我国申请的商业方法类专利已超过3000件,其中一部分还获得了授权。

  "我国针对金融业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尚处于探索阶段",浦发银行董事长吉晓辉此前表示,"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均已建立起成熟、完善的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金融活动在美欧日等国家的商业方法专利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加强金融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已成为大势所趋。"

  以美国花旗银行为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截至2004年4月底,花旗银行在我国共提出了19项专利申请,且全部是发明专利,涉及电子货币系统、数据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和操作该系统的方法、集成全方位服务的客户银行系统,及用于开启账户的系统和方法等与网上银行业务相关的方法和系统等,其中"电子货币系统(申请号92113147)"及"数据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和操作该系统的方法(申请号96191072)"已经获得授权。这两项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将所有与电子支付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都纳入其中。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道,"花旗银行拥有的基础专利数量表明,其已掌握许多金融应用的关键技术,这些关键技术不仅可以使花旗改善自身服务能力,还能通过转让授权获利。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专利的排他性,花旗可以利用专利武器抢先占领市场。对竞争者而言,一旦进入,将面临很大的代价,不仅法庭判决将迫使金融产品从市场退出,而且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在保险行业,瑞士再保险公司于2001年10月以商业方法专利的名义,向我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名为"在线再保险容量拍卖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该发明是一种销售再保险的系统和方法,包括确认再保险产品和将要销售的再保险产品容量以及为再保险产品计算公平风险价格。

  据了解,自1998年以来,许多国外金融机构在美国、欧洲、日本和韩国等地大量申请涉及金融活动的商业方法专利,其目的并不是为了立即获得经济收益,而是积极占领未来网络金融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中国银监会有关人士曾指出,保护商业方法专利权很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一种新的国际惯例,我国商业银行如果没有自己的专利,就会被迫支付高昂的专利费用,如果不支付,国外专利持有人既可以要求保护商业方法专利权的国家限制中国银行服务的渗入,也可以在技术上设置障碍,甚至有可能通过国际机制解决专利争端。随着"方法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发展趋势,国内金融业不可能绕开商业方法专利问题的挑战。

  金融知识产权纠纷波澜迭起

  日前,上海高院发布的《2010年度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指出,"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加快建设,金融企业的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围绕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域名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将可能增多;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的相关纠纷也将可能出现。"

  国金证券诉治平投资咨询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曾被评为"2009年度上海十大典型版权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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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金融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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