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管理部门不能纵容“营销精英” 营销员首次可以委员身份参与行业管理
本报讯 (记者余琴、肖陆军)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了解到,市保险同业公会向各寿险公司印发了《深圳市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规定》,这是深圳保险业为规范营销员的销售行为,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由保险行业组织制定出台的规范营销员品质管理的统一标准文件。此外,行业内部还成立了营销员品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专家和营销员代表共同组成,营销员首次可以委员身份参与行业管理。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希望通过上述举措,对行业内保险营销员规范管理,不纵容一些不遵守纪律规范的“营销精英”,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少数违规行为带来负面影响
近年来,在对寿险营销员销售渠道的管理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也产生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关于寿险营销员销售误导的投诉或违反公司纪律的事件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影响了行业的声誉。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机制体制不顺畅,以及管理制度落后等原因,一些公司还存在着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忽略对营销员的规范管理,或者制度不完善,或者有些制度不执行,以至于出现少数营销员利用客户和公司的信任之便私自截留、侵占、挪用客户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和行业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出台统一规范标准文件
目前,行业制定的《深圳市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规定》已经印发实施,具体内容包括各保险分公司应负责营销人员品质的日常管理和信用记录登记;公司应设专人专岗负责营销员品质的宣传、指导与协调工作;在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名下设立行业品质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营销员对公司登记的信用、品质记录及处罚结果产生异议后的申诉,以及疑难事项的认定和营销员品质奖励和处罚等方面。
第一批委员已经产生
目前,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经各寿险公司推荐,营销员品质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委员已经产生,并顺利召开了一起营销员违规案例协调研讨会。第一批委员由14名来自各公司的营销管理专才和10名优秀营销员代表共同构成。
据了解,新成立的“营销员品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保险营销员品质管理的行业标准,以及营销员诚信记录的管理。为保证委员会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在委员会成员的构成上,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改变了以往由公司推荐管理专才的单一组成模式,增加了业内法律工作人员,并吸纳一定比例的优秀营销人员或精英代表参与。
在规范营销员管理上,深圳保监局着重强调:要求各寿险公司高度重视营销员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所谓的“营销精英”更不能纵容,不能因其业绩优秀而让其凌驾于公司的管理制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