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瑞金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5月10日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瑞金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应、历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条件和范围
(一)公开招聘人员职数(专业、学历要求详见附表)
2011年全市有关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7名,其中:金融办2人,水利局水技站1人,新闻出版局1人,农保局5人,农粮局农技站1人、土肥站1人、农经站1人、畜牧兽医站1人,环境监察大队1人,乡镇计生服务所14人,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2人,乡镇财政所4人,社保局2人,罗汉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局1人。
(二)公开招聘的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学历、专业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条件见附表。
3、年龄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为: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未就业应、历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只面向瑞金籍(含瑞金户籍)未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2、对愿意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瑞金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我市实际工作需要相符合的,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根据其专业特长,聘用到我市相关单位工作,但不占本次公开招聘的职数。
二、组织机构
成立瑞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发改委、编办、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瑞金报、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瑞金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23日至6月10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大楼710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97—2558108。
2、报名时应带的材料:身份证(专科毕业生还应带上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3、若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之比小于2:1,原则上根据报考人数按2:1的比例调减招聘职位数。
4、对各单位相同专业、相同学历要求的职位合并进行报名、考试,考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
(三)资格审查
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共同负责。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参与本部门相关聘用职位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于6月17日前完成。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知识1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分,合卷100分。
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2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面试内容: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③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80%、面试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考核和体检
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根据招聘名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名次先后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当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等额顺延。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公示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对招聘有关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报考情况公示、考试成绩公示和招聘结果公示等。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政府批准确定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无条件予以解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享受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四、工作经费
市财政据实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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