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理财频道>> 理财要闻 >> 正文内容

个税改革征集意见逾20万 财政部专家提挂钩CPI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记者 张牡霞

从4月25日征求意见开始,个税改革方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至5月24日,全国人大收到了将近23万条意见。针对个税改革方案中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24日接受新华网访问时表示,个税未来可以考虑与CPI挂钩,但按家庭征收实施难度仍比较大。

据刘尚希介绍,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CPI和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联系起来,因为这样的方式更加合理。但我国此次个税改革没有这么做,是因为我国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是综合的,已经将物价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在内。

“比如这次免征额提高,就考虑到生活成本上升,实际上这里面同时也考虑到了物价可能变化的因素。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再到2000元,又到现在的3000元,实际上也已经包含了物价的因素。”刘尚希称。

因此,刘尚希认为,未来在免征额里面把物价上涨因素指数化,也是可以考虑的问题,并不是一定不能做的事情,但要一步步来。

对于一些人士提议的按家庭征收,刘尚希认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按家庭征收,从形式上来看好像似乎更加合理,因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话可以充分考虑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扣除,但要做到并不容易。”刘尚希指出,这首先涉及到家庭的定义和情况,目前,我国户籍制度还没有彻底改革,家庭定义不清晰,老人的赡养也难以界定。“老人如果有多个孩子的话界定给哪一个家庭,这些都是复杂又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一些西方国家的实践也表明,按家庭征收未必优于按个人征收。据刘尚希介绍,在经合组织的国家,有一半多国家都从原来的按家庭征收变为按照个人来征收。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张牡霞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