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7日
本报南昌讯 谢宗博、首席记者左阳天报道:记者26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缓解成品油价上涨对我省部分公益性行业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省财政近期拨付4.4亿元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岛际水路客运等行业进行补贴。
据介绍,补贴标准的确定,是以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与2006年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前油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之间的差价为基础,全年加权平均测算确定油价补贴标准。具体分配方案为: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助3641万元;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补助6533万元;城市公交企业补助16586万元;农村道路客运行业补助8584万元;岛际和农村水运客运行业补助822万元;城市出租车行业补助79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