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周轩千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为进一步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核权限和管理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被视为人民币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迈出的又一小步。
《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取消贸易信贷登记管理中的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核准。企业在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120天内(含)后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的,无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超期限登记核准手续;二是取消贸易信贷登记管理中的预付货款退汇核准。企业预付货款发生退汇的,可直接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注销手续,并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汇资金的入账等手续;三是减持境外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所得外汇资金划转全国社保基金备案,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四是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按照现行对外担保管理规定,为辖内注册的外汇指定银行核定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明确规定由总局核定指标的除外);五是将贸易信贷项下预付货款基础比例从30%提高至50%。
外汇局称,此次政策调整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在大力简化事前审批的同时,该局将加大非现场核查和事后监督力度。
"《通知》将监管的重点由贸易信贷等方面的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除了有助于贸易便利化,还传递了两方面信息:其一,对资本项目的监管越来越完善,监管机制越来越灵活,监管水平越来越高;其二,尽管还没有清晰的日程表,但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越来越近。"方正证券分析师表示,"简化对资本项目的管理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前提,结合近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及周小川对人民币在金融交易中使用的表态,我们认为自汇改重启以来,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明显加速,资本项目可兑换也随之加速。"
国泰君安分析师周文渊指出,《通知》主要对贸易信贷放松一部分管制,同时取消了减持境外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所得外汇资金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的备案要求,下放了指定外汇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总体来看,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人民币资本项目的管制,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经营效率,但整体影响不大,不会对当前人民币业务带来太多冲击。"
某商业银行人士表示,此前的预付货款基础比例30%也是正常、合理的水平,但基于当前我国外汇储备较为充裕及国际收支有待进一步平衡的态势,适当提高预付货款基础比例也是可行的,这也给了企业更大的空间。
外汇局上周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继续呈现"双顺差":经常项目顺差298亿美元,同比下降18%;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1114亿美元。"双顺差"也使得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380亿美元,外汇储备保值增值与外汇占款投放的压力继续存在。
此外,近期市场传言:人民币日间波幅可能会在6月中旬扩大。"目前上下5‰的波动区间并未用尽,进一步扩大波动区间似乎没有必要,除非外汇局希望以此为契机减少对市场的管控,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某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刘东亮对此持保留态度。
在《通知》发布的同一天,美国财政部公布了原定于4月15日公布的汇率报告,其虽未将中国视为汇率操纵国,但仍然强调人民币汇率被严重低估。昨天,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4856元,再创汇改以来的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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