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方华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被称作“蓝德计划”的近800亿元规模的保障房建设项目,集结了以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为首的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近日已获保监会备案通过,成为保险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的最大一单。
所谓的“蓝德计划”,目标是北京市特定区域的土地整备,并非公租房建设。“简而言之,就是通过拆迁房屋、变动物业产权等形式,把生地变成熟地,为保障房建设提供前期的土地供应。”参与该项试点的某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此项计划中,保险资金并不参与后期的二级市场开发。
此前获监管部门备案通过的保险资金保障房债权投资计划,直接用于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有消息称,保险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的实施细则,有望年内出台。
准公共品性质的保障房建设,此次向保险资金摇出了橄榄枝。在“不动产投资”解禁之后,保障房建设,成为保险资金期望从中分享“政策红利”的新途径。当然,“政策红利”能否带来真金白银,市场各方正拭目以待。
保障房“提速”
2010年以来,一系列旨在平抑房价的楼市调控措施相继出台,但调控之难,远超预期。非商业地产性质的保障房建设,在2011年大步提速。
按照2011年的建设目标,将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相当于2010年全年商品房的总销量。从住房供给的角度看,这一数字,让市场首次嗅到了“保障住房超过商品房供给”的重大转向。
根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测算,今年100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大约需要资金1.3万亿元,相当于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20。整个“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3600万套。
巨额资金从哪里来?商业银行流动性紧缩仍在加剧,地方财政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资金问题,尤其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成为保障房建设“提速”的关键。
“很显然,保障性住房的性质,不仅要求现有的资金来源持续增加并且落实到位,还要求政府通过政策创新寻找更多的资金来源和渠道。”前述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对记者称。
除了各级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以外,银行信贷资金、公积金结余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均为建设资金的来源,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
2009年,“不动产投资”已经在法律层面向保险资金放行,法律障碍已经去除。2010年,由政府号召、非商业地产性质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同时向规模大、周期长、来源稳定的保险资金摇出了橄榄枝。
3月9日,中国太保宣布,旗下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正式通过保监会备案,计划募集40亿元用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建设的近50万平方米公租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这是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后第一单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开创了保险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不动产的先例。
今年“两会”期间,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没有法律障碍,保监会也已同意在上海试点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
此后,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的保障房债权计划相继获监管部门备案通过,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两地。于去年年底启动的“蓝德计划”——北京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与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总金额近800亿元、7年期的债权投资计划,也于日前获保监会备案通过。
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1-4月份全国大部分省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超过了去年同期,其中河北省已开工13.1万套,占全年任务的37.4%。市场预期,2011年保障房的完成情况将会好于去年,至少会完成总任务量的80%。伴随保障房建设的提速,险资介入这一领域的步伐已经在加快。
合理预期“政策红利”
“作为趋利的社会资金主体,构建合理的盈利模式,创造合理的社会资金回报,是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前提。”申银万国日前发布报告称。
该报告认为,“十二五”期间,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若要完成,必将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共建,可以预见,政府让利和金融创新,将是未来盈利模式尝试的主要路径。
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项目,出租和出售都不是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这一准公共品的性质,决定了保障房建设周期长,回报率较低。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资金愿意“入场”,更多是出于社会效益的考虑,并期待分享“政策红利”。
“保障房的性质,决定了这一投资计划的收益性相对有限,但至少还款资金有着落,并且有大的资产担保人。”前述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称。以中国平安与上海城投总公司推出的保障房债权投资计划为例,担保方为上海城投总公司,采用信用担保形式,上海城投总公司目前在银行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多方测算显示,保障房建设收益率一般在3%左右。在新加坡和香港,金融、保险资金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领域并获得可靠的收益,已有先例。
“以750亿元投资规模估算,其中500亿元通过社会融资方式解决,如果支付4%—5%的年利息,每年大约需要20多亿元,按照重庆公租房每年每平米120元左右的租金标准计算,3000万平方米每年可收租金36亿元,除了用于还款付息外,近一半资金还能用于房屋的维护和管理,完全可以实现当期资金的平衡。”前述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称。
另从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角度看,保障房项目不失为一次有益的机会。这一项目的投资期限往往较长,符合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负债久期较长的特点,有助于改善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增强保险公司资产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博弈“定价方式”
在加息背景下,保障房收益率往往较协议存款低,为保障合理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使自己成为项目的债权人,设定一定的收益率。
据悉,中国太保以债权方式投资公租房的“第一单”,设计了具有保底收益、不设封顶收益的浮动利率机制,在支持公益性项目的同时,保障了较为合理的投资回报。
而5月12日上海城投与中国平安推出的7年期“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利率方式则与前者不同,采用了“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定价方式:债务金额的50%按照固定利率6.4532%计息,另50%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1%计算,浮动利率计息部分的年债权收益率,不低于5.44%且不高于8.16%。
至于“蓝德计划”,是以北京市的土地储备作为抵押,风险相对可控。其收益率是在五年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1%,按季结息付息。
“假定利率上升周期行将结束,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对保险公司有利,如果采用浮动利率方式,则对保险公司不利,当前尚难预测加息周期是否结束,因此在定价方式上,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前述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称。
种种迹象表明,通胀压力不减,加息预期犹存。但多位分析人士预期,虽然处在利率的上升周期,当前有可能已经位于加息周期的末端。由此,投入保障房建设的保险资金债权计划,定价方式不可一概而论。
保监会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5.4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5.0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6%。按照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理论上可有超过5000亿元的保险资金投入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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