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7月1日起,北京竣工交付的住宅项目,在业主收房入住时,开发商都要提供一份详细的“房屋使用说明书”,详细描述房屋建筑各部位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易时,房屋的使用说明书也要一并移交给买房人。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的示范文本,包括四个部分: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各项目及部位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相关附件以及服务指南。
六成房屋室内空气超标
在示范文本的第三部分,记者发现要求提供的附件有《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处长李自强介绍说,过去,这份报告只是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中,开发商要提供的,但没有提供给购房人。近年来,室内环境是否达标的纠纷明显增多,在精装修的房屋中尤其突出。此次北京强制要求将该报告作为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的附件,提供给购房人。
在这份报告中,开发商要明确列出室内环境检测的5项指标:苯、TVOC(总挥发有机物)、甲醛、氨、氡。
国家室内环境质检中心主任宋广生介绍说,根据他们的检测和调查,目前约有六成房屋的室内环境不达标。有些是开发商在交房时就不达标;有些则是业主在使用中造成的。
亮指标保护购房人利益
“房屋建筑的空气污染,主要有几个方面,混凝土防冻剂中会有氨的污染,混凝土外加剂中会有甲醛的污染,一些矿渣砖等放射性材料会有氡污染等。这些方面的污染,将来《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中都会列出并让购房人知道,这对购房人的利益是一种保护。”宋广生说。
不过他同时提醒购房人,一般开发商交付的新房,即便这些指标达标,但也往往是与达标值很接近。“这就像一个桶,如果水快满了,就不能再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