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国庆节前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上海已经开始开展上海水域(内河和沿海)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试点阶段,按照“保本微利,兼顾保险公司和船东利益”原则,设计制定了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方案。
该方案具有四个特点,包括保费较低,本地船舶基本保费最低3300元/年,外地船舶航次保费50元/次;保障额度增加,最高赔偿限额达到500万元。
同时,保障范围更广,承担了“保险事故仲裁或诉讼所发生的法律费用”以及“船舶上工作人员以外伤害的赔偿费用”;并设立了应急基金,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提供最高500万元的应急基金,在污染责任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赔付机制,从应急基金中预付资金开展施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