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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强四类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 逃税予以处罚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杨静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7日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海市税务局近期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对4类高收入人群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对主要征管项目也做出说明。并且提出健全个人纳税档案,一些公司惯用的用发票冲抵个人收入,从而偷逃税的做法,将被予以处罚。

这4类人群分别是持有公司大量股权、取得大额投资收益以及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以及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而加强征管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聚焦在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5大类。通知还提出,上海市将重点关注高收入行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

上海将重点关注高收入行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项工资、薪金所得。为了做好高收入行业工薪所得征管工作,上海市将加强高收入行业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工资费用支出总额的比对,强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联动管理。

另外,上海市将通过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建立健全个人纳税档案。与此同时,上海市还将加强税务机关与公安、工商、银行证券等相关部门与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而对于某些公司惯用的以各种发票冲抵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税务部门要严格按法规予以处罚。

(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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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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