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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牛娟娟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签署了金额为7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贸易和投资。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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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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