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old>> 中国金融频道>> 金融监管>> 保监会动态 >> 正文内容

光大永明北京分公司遭保监局罚款20万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中国保监会网站6月10日转发了一则北京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0年1月20日,北京保监局依法对光大永明人寿北京分公司2009年11月的电话销售业务进行调查,发现光大永明北京分公司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保监局认为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116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62条的规定,北京保监局在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对该公司开出一张20万的罚单。

  据了解,北京保监局在2010年12月24日向光大永明北京分公司送达了《北京保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随后,光大永明北京分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但保监局认为该公司陈述和申辩的理由,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27条所规定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所以,保监局没有减轻对该公司的处罚。

  某险企不愿具名的人士认为,20万元的罚单对于一家分公司来说算比较大的罚单了,说明保险公司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他认为保险公司更应该加强销售过程中的合规管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黄俊玲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