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姝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自2003年起,屡次引发社会各界质疑的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昨日,本报《五部委叫停公路超期收费》报道见报后,不少专家学者认为,首都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应按五部委要求,于明年四月底,缩短收费时限、下调收费标准。
依据五部委发布的通知,“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收费标准”。北京市社科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施昌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等专家认为,首都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符合上述标准,早已还清贷款并开始赚取剩余价值。
三年前,国家审计署曝光首都机场高速等四条高速后,王锡锌曾要求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公示首都机场高速的收费信息。他表示,由于政府信息未公开,北京还有多少高速公路超时收费,存在跟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相同的问题,“不明确,公众不知情。政府部门应该公示各条高速的收费信息,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知情权”。
施昌奎表示,以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等为代表的超时收费问题,系对公众权益的侵害,“当年为快速建立高速路网,采取了‘贷款修路、修路还贷’的做法,公众能理解也能支持。但是贷款还清后,高速公路不能成为创收工具”。王锡锌同样认为,从还贷公路到经营性公路,形成了高价公路的暴利链条,而背后折射出的则是政府的选择,在利益和公益之间如何权衡。他建议,对于进入维护保养期的高速公路,政府应按目前的交通流量,重新核定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回归其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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