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
为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抓好我市重点文化产品推广的要求,切实推动中心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经赣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市花。现把征集、评选办法公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市花是城市的绿色名片,代表城市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象、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评选“市花”是一项动员全民参与生态园林建设的绿色文化活动。开展“市花”评选活动,能够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态园林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增进全民绿化意识,彰显城市魅力,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对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有着重要意义。
二、评选程序
(一)评选条件
1、原则上应为赣州乡土花卉品种;
2、栽培广泛,历史悠久,适应性、抗逆性强;
3、形态要美,有较高的观赏价值;
4、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广大市民喜闻乐见;
5、评选出两种市花,其中1种为适宜室内栽培,1种为适宜室外绿地大面积栽植。
(二)公开推荐(2011年6月至7月)
市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市民以信函、网络形式,推荐拟选“市花”名称及推荐理由。推荐者应注明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职业及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推荐截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1年7月31日止,过期不候。
信函邮寄地址:赣州市市花征集评选工作小组(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环城路2号)
邮编:341000
网络推荐发送至电子信箱:gzshzjb@163.com
联系电话:
0797-8224251、0797-8207637
联系人:黄丽华
(三)社会投票(2011年8月)
在公开推荐基础上,由赣州市市花征集评选工作小组提出初步候选“市花”名单(两种市花各10个品种),在中国赣州网、赣州市城管网站开辟“市花评选”专门主页向社会发布,开通短信,公开投票。两种市花票数位于前三名的各三种花卉定为“市花”待定品种。
(四)专家评审(2011年9月)
按评选条件,由赣州市市花征集评选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打分评选,评定结果报市委宣传部审核。
(五)认定发布(2011年10月)
审核结果经市政府确认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认定,向社会发布,并对外宣传推介。
三、表彰奖励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对活动的参与者进行两次奖励:在社会投票阶段“市花”待定品种的投票人中采取抽奖的方式产生参与奖200名;在评选征集确定的“市花”品种投票人中采取抽奖的方式产生鼓励奖50名。
四、此次活动的解释权在主办单位。
赣州市市花征集评选工作小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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