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五届诚信托”奖颁奖暨“2011中国信托业峰会”在上海成功举行。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闵路浩在出席此次峰会时表示,《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已在银监会主席办公会上获得通过,将于近期正式公布。此外,银监会目前正在推进信托公司从事多项创新业务,包括允许资质较好的信托公司开展QDII集合信托业务、推进信托公司设立PE子公司等多项业务。
闵路浩透露,“新两规”实施以来,信托公司步入了良性稳步发展的轨道,固定资产稳步增长,至2011年5月底,63家信托公司固定资产总额1528.50亿元,负债总额124.92亿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至2011年5月底,63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总额达36109亿元。
2010年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快速增加。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年一季度末房地产信托业务余额为 2351亿元,二季度末为3154亿元,三季度末为3778.20亿元,四季度末为4323亿元。 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正常经营的63家信托公司中,有56家公司开展了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共计5587.66亿元。
推进多项业务创新
闵路浩透露,目前银监会已拟定《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并将于近期公布。他表示,个别公司已经在人才储备、制度建设及IT系统等方面做好了开展股指期货业务的相关准备工作。
据了解,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有着严格的业务准入标准:具备3C级(含)以上的监管评级,完善的股指期货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的专业团队,完善的IT系统建设 。该指引对托管银行、期货公司和第三方顾问等交易对手资质也做了明确规定。
该指引在业务操作上也有着详细的规定:必须提前制定详细的套保、套利方案,并由风险管理部门对其可行性、有效性进行研究;必须开展客户适应性调查,做好风险揭示;必须在合同文本和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做好信息披露;必须在事前、事后向监管部门报告。
在风险控制指标及措施方面:集合信托计划参与套期保值交易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集合信托计划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10%;银信理财业务均视为集合信托计划来管理;结构化集合信托计划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单一信托计划的风险敞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