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记者昨日从中国农业银行获悉,截至4月末,农行发起的四家村镇银行实现净利润362万元。农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金融发展潜力巨大,四家村镇银行贷款多半投向农户。
“实际上,农村不乏金融‘富矿’,只要银行能经营得法,注重风险控制和业务创新。”农行三农政策与规划部总经理孔德昌表示。
2008年农行在湖北汉川和内蒙古克什克腾各设立一家村镇银行,开创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2010年农行又在陕西安塞和安徽绩溪各设立一家村镇银行。
截至4月末,这四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5.44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26.1%,不良贷款余额为零。
“设立村镇银行是农行扩大‘三农’金融服务覆盖面的重要措施之一。”孔德昌说,四家村镇银行始终服务“三农”,尤其是将农户作为支持重点,缓解了当地农民贷款难问题。
截至4月末,四家村镇银行农户贷款余额为1.92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的55%。
专家表示,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难点在于与当地经济契合度的建设,在于机构本身的稳健经营理念与专业化的建设。
根据农行服务“三农”的经验,村镇银行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客户实际尝试业务创新,推出草场使用权抵押、农机抵押、多户联保等担保方式,满足了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并且有效控制了风险。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行在探索村镇银行业务的同时,对风险控制不敢松懈”。孔德昌说。
总行将村镇银行风险管理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当地分行向村镇银行派驻风险经理,并帮助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流动性风险指标定期监测制度等。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日前表示,商业银行是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能在短期内为其提供专业人才、资金清算,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今后银监会将重点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新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