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记者林骏强报道:继八达通违规出售客户私隐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昨再踢爆本港4间银行未经客户同意下,擅自转移客户资料予第三者促销图利,叫人咋舌的是有客户多次要求银行停止将其资料作促销用途,但8个月内仍不断收到促销宣传。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表示,今年首5个月接获投诉达459宗,较去年同期多18%,可见企业在保障客户私隐方面虽有明显改善,但仍存改善空间,期望企业能更主动及严谨处理和使用客户资料,达至双赢局面。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昨日发表5份调查报告,当中4宗个案涉及本港4间银行在收集及使用客户资料时违反个人私隐条例,包括花旗、富邦、永亨及中国工商银行。涉案4间银行在收集客户个人资料时,以宽松及模糊字眼,令客户无法确定资料的用途,期间更将客户资料向第三者披露作促销之用,当中涉及金钱利益。
今年头5月接459宗投诉
此外,署方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税务局错误更改其地址,两度将税单错寄他人。08年,当事人收到税局的报税表,填后寄回税局,但事后5个月仍未收到税单,随即电邮至税局了解事件。对方解释是职员写错地址,导致税表错寄他人,声言会即时更正。但事后税局再次将当事人地址写错,将「F室」写成「A室」,又一次将税单寄给第三者。直至当事人作出第6次投诉,甚至亲身前往税局提出要求,才能成功将地址更正。
寄错税单6次投诉始更正
有关失误涉及税局不同组别的4名职员,税局事后曾向当事人两度发信致歉,并采取补救措施。蒋任宏表示,税局在处理投诉人资料的过程中连环出现人为错误,反映事件不只是个别职员对保障资料准确的意识不足,而是涉及多个不同单位,情况令人遗憾。惟眼见税局采纳署方的建议及评论,又采取补救及改善措施慎防同类事件再度发生,因此未有向税局发出执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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