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7月1日电(甘泉)江西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近日发布《关于整顿规范财政专户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将数目庞杂的财政专户进行精简、归并。整改后各设区市本级财政专户总数不得超过45个,县(市、区)不得超过35个,各类开发区、管理局等不得超过25个。
江西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表示,目前省内财政专户数量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从2006年开始,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陆续将县财政局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基建专户中的资金9400万元违规转移。直至2011年2月11日案发,县财政局每月收到由农信社提供的对账单还显示“专户的资金是安全的”。长达四年的时间里,近亿元财政资金被窃取,该案凸显财政资金监管漏洞。
为进一步严堵财政资金监管漏洞,《意见》要求各级政府,一是归口统一管理,确保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是唯一持有和管理财政专户的职能部门;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撤销,对同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合并,对一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予以撤销。
《意见》还提出健全相应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包括规范财政专户审批制度、开户银行选择制度以及建立财政专户省级备案制度。其中,各地新增变更的财政专户在本级审批后,要逐级上报省财政厅备案,凡未经备案的财政专户均视同“小金库”收缴。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务必于2011年7月10前,确保所辖县(市、区)财政专户整顿规范到位,对拒不整改、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将追究相关政府领导的责任和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