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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险企股东不再拥有“双牌照”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崔启斌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4日

    继太平洋安泰人寿原外方股东荷兰国际(ING)将50%的股权转让给建行之后,其另一半股权也尘埃落定。记者近日获悉,建行与多家投资管理公司组成的受让联合体,受让中国太保所持有的太平洋安泰人寿另外50%的股权,目前已完成交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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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包括太平洋安泰人寿在内多家合资险企的股权不再存有政策壁垒,实现全达标。

  早在2009年,保监会就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受同一机构控制或者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保险业务”,这意味着同一股东在寿险业不得拥有“双牌照”。而太平洋安泰人寿的中外双方股东均不符合这一规定,因为中国太保旗下另有太平洋人寿,而ING在中国还有首创安泰人寿。

  此次股权交割后,建行持有太平洋安泰人寿51%股权。下一步,太平洋安泰人寿将更名为建信人寿,这一计划已获得保监会批复。

  事实上,此前多家合资企业都有“双牌照”。如美国大都会人寿持有大都会系各险企50%股权,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通过美国恒康人寿间接持有恒康天安人寿50%股权的同时,还拥有合资险企中宏人寿,而国寿本身就经营寿险业务,又控制有中保康联人寿51%的股权。

  为了达到监管要求,2009年9月宏利集团率先突围,悉数转让了恒康天安人寿50%股权。就在股权新规于去年6月正式实施前后,上述合资险企的股权转让开始加速。

  去年年初,国寿将中保康联人寿51%的股权悉数转至交行名下,交行实现对中保康联人寿的控股权,并将其改名为交银康联人寿,新公司的外资股东仍为澳大利亚康联集团。今年3月底,中美大都会人寿和联泰大都会人寿经过一系列股东变更后进行了合并,合并后更名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此次,随着中国太保和ING的退出,太平洋安泰人寿将迎来新股东,并“变身”为银行系险企。

  “险企股权易主后,将带来资金并帮助险企拓展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以交银康联人寿为例,中保康联人寿成立于2000年,在股权转让前几年,保费收入逐年下滑,如2007年为2.9亿元,2008年为1.5亿元,而2009年则缩水到0.8亿元,去年由于交行的加入带来资金和网点,保费快速增至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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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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