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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险保农民平安 家中财物被盗保险赔偿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

  “现在睡觉踏实了,再也不怕小偷上门!这治安保险俺年年买。”说起治安保险,山东省临清市贾庄村村民梁玉英深有感触。4年前,她家农用三轮车被盗,因为年初交了10元治安保险,让她领回了1400元的保险理赔款。

  临清市地处山东省西部,流窜盗窃时有发生。有时公安机关破了案,抓住了盗贼,所盗财物也早被他们挥霍一空,失窃的村民往往得不到任何补偿。2003年9月,临清市综治办联合保险公司,开始推行治安保险。经过试点,这一办法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目前,临清市599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治安保险,参保户达13.12万户,农户参保率达96%以上。

  “农户是否参加保险,完全自愿。对那些特别困难的家庭,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还可以减免保费。”临清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海军介绍说。原来每户每年的“保费”标准是5元,现在是10元,但保险协议上增加了火灾、爆炸等条款——如果农户家里因火灾、爆炸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限额向农户支付赔偿金。如果村里没有发生盗抢案件,保险公司将按照保费的10%,对村级巡逻队员进行奖励。

  “保险赔付只是减少老百姓损失的一种补偿措施,不发案或少发案才是推行治安保险的最终目的。”临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保远说。临清市自推行治安保险以来,各村都成立了治安巡逻队,并制定了村“一把手”治安防范责任制,还将农村治安防范以村为单位扩展到以乡镇为单位,形成了“条块结合、村村联动、反应迅速”的新型治安防范机制。目前,全市16个镇、办事处全部成立了平安志愿者协会,共筹建综治巡防点53处,拥有平安志愿者1268名,配备了巡防汽车46辆。

  为规范出险理赔工作,临清市还制定了《出险理赔工作暗访调查制度》和《出险理赔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对出险农户的赔付情况进行暗访和信函调查,并将出险理赔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确保将赔付现金及时交付到出险农户手中。自实行治安保险以来,全市共赔付资金达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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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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