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9日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11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40%。
二、201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8年-2010年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锡及锡制品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要在商务部2008年第105号公告(符合2009年锡及锡制品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范围内进行。
商品名称:仲、偏钨酸铵 单位:吨
地区或企业 | 配额数量 | 其中 | |
江西省 | 484 | 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4 |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12 | ||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68 | ||
湖南省 | 365 | 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239 |
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 126 | ||
福建省 | 236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1 |
福建金鑫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5 | ||
四川省 | 371 | 自贡硬质合金进出口贸易有限 责任公司 | 245 |
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 126 |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608 | ||
总计 | 2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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