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市场“钱”紧 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也开始升温

来源:福州新闻网-福州晚报    作者:杨剑峰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信贷趋紧下,越来越多客户转向典当、民间借贷等融资渠道。12日记者了解到,保单质押贷款成为一个融资渠道,近期在榕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有所增加。

  “近期保单质押贷款略有增加,全省每天共有10多笔。”12日新华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客户保单质押贷款途径主要有直接向保险公司或者向与保险公司合作的银行申请贷款,两者业务性质一样。目前客户多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质押贷款,用于资金周转。

  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近期保单质押贷款量有所增加,信贷收紧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近年存量保单增加了,客户也逐渐意识到这个融资渠道。

  与其他融资渠道相比,保单质押贷款相对简便。投保人、被保险人带上保单、本人证件等,到保险公司就可直接直接申请,贷款金额一般最低5000元起,最高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70%,贷款时间最长为半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左右。放款到账时间一般要2到3天,有的则要5天左右。贷款期限到期可以重新出借,客户借一个月后可以提前还款,借多少天就按多少天算利息。

  据了解,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在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在计算中扣掉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保单的签订成本、代理人佣金等)。健康险、意外险、医疗险、投连险、万能险险种不能用于质押贷款,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分红险、年金险、养老险等才可质押贷款。期缴客户要合同成立满两年后才能申请贷款。此外需注意的是,万一客户违约到期不能还款,保险合同解除,保单提供的保障功能也随之失去。

分享:

来源:福州新闻网-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