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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推律师行业年金险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6日

  本报讯 上海市首个行业年金保险制度日前正式建立。1月26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国寿上海分公司签订 《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合作协议》,通过设立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解决律师行业从业人员退休后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

  据悉,上海市律师协会通过与国寿合作,对以会费结余设立的律师行业年金进行增值运作。上海律师协会会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协会将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律师事务所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人才激励计划,进行配套的按年缴费或者对有特殊贡献的人群给予一次性的奖励缴费。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采取多种方式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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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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