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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农信社改革步入“深水期”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农信社改革已步入“深水期”。

昨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了《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情况答记者问》,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表示,2003年以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阶段成果。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信用社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改革发展逐渐步入“深水期”。

2010年初,央行下属的《金融研究》杂志社曾举办对农信社改革进行评估的圆桌会议,央行各司局20余人和相关专家学者认为,认定农信社改革成功为时尚早。

做出此判断主要基于两个理由:一是微观层面产权不清和管理体制上省联社行政干预并存并互相适应;二是农村信用社资金向上集中,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缺失导致创新动力不足,涉农信贷服务仍然薄弱,在“三农”市场上的覆盖广度和覆盖深度没有根本改观。

监管层已经意识到存在的不足,在未来改革方向上,姜丽明表示,从2011年开始,要通过五年左右时间达到:高风险机构全面处置,历史亏损挂账全面消化,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现代农村银行制度基本建立,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并持续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的目标。

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

根据国务院在2003年针对农信社改革的相关文件,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从中央转移到了省级政府,建立了以省联社为平台的管理体制框架,但省联社管理模式的弊端和矛盾一直在暴露。

彼时就有业界人士担心,由各基层农村信用社作为股东出资组建省联社,却由省联社对股东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实际上是继续剥夺了股东对农信社的权利,产生了过多的行政干预。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肯定了省联社的作用,同时指出,省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平台,通过整章建制、加强改革推动、稽核审计以及中后台服务,在治标治乱方面取得了成效,扭转了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多年动荡、运作效果较差的局面。

银监会表示,要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前提下,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逐步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为联接、以规制来约束的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之间的新型关系,形成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的利益共同体。

加强支农服务

对于社会关心的农信社支农服务问题,姜丽明表示,将通过提升农信社单体和整体健康度;确立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和健全服务“三农”运作机制来实现。

银监会认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具有先天的比较优势,而银监会将着力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战略方向监管,协调出台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相关扶持政策,以监管约束和政策激励引导和督促农村信用社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确保其支农服务方向不偏移。

数据显示,目前,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涉农贷款占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三分之一以上,发放的农户贷款占全国的78%。

银监会表示,农信社肩负了全国98.4%和67.7%的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机构覆盖和服务覆盖任务,承担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向广大农户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是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分布最广、支农服务功能发挥最为充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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